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4-06-23 16:57:49 生成日期: 2024-06-23 16:57:4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墩集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行政处罚】泗县墩集市场所2024年6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
词:

【行政处罚】泗县墩集市场所2024年6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

文章来源:墩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6-23 16:57 责任编辑:墩集市场所

墩集市场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20246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泗市监处罚〔2024478

泗县谷岩便利店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泗县谷岩便利店

 

王雪芹

当事人于2024115日从泗县百货批发部以3.5/瓶的价格购进属于保健食品的乐虎氨基酸维生素功能饮料(食健G20150917380ml/瓶)24瓶,于当日以5元/瓶的价格与属于普通食品的“统一绿茶饮料混放在其经营的超市货架上进行销售。被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422日在市场巡查中查获,我局责令当事人1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并当场交付泗市监当罚〔202434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 泗市监责改〔2024255号《责令改正通知书》2024425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1日限期内改正,仍将属于保健食品的乐虎氨基酸维生素功能饮料和属于普通食品的统一绿茶饮料混放在货架上进行销售。混放销售的保健食品货值金额120元。

罚款,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九条第一款第五项

主动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 ;自作出处罚决定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