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泗市监处罚〔2025〕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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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甜焙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安徽甜焙阁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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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嘉庆 |
当事人在未对其生产的“甜焙阁”无蔗糖蛋黄烧古早蛋糕进行“无蔗糖”检测的前提下,擅自在该蛋糕食品标签上标注“无蔗糖”,并于2024年11月5日以3.3元/盒的价格生产了“甜焙阁”无蔗糖蛋黄烧古早蛋糕1000盒(净含量:400g/盒),以3.5元/盒的价格全部售出,于2025年1月8日被消费者举报。截至案发,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擅自标注“无蔗糖”蛋糕违法所得200元,货值金额350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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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罚 |
主动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 ;自作出处罚决定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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