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监督管理
发文日期: 2022-05-26 09:43:41 生成日期: 2022-05-26 09: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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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草沟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县草沟镇扶贫政策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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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草沟镇扶贫政策明白纸

文章来源:草沟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5-26 09:43 责任编辑:曹依依

代缴医保参保费用: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自2017年起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

医保补偿门槛: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取消住院预付金,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和1000元。

医保补偿比例:贫困人口就医按《安徽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办法》规定执行。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补偿比提高至70%,年度报销次数提高至普通人口的2倍(以户为单位人均年度享受24次);常见慢性病门诊按病种付费,免起付线,年度限额内补偿比提高至75%;特殊慢性病门诊参照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给予保障。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补偿比分别按照不低于85%、75%、65%、60%,其中患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的再提高5个百分点;患重大疾病按相关规定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补偿比提高至70%。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年度累计封顶线为30万元。

大病保险: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降至0.5万元,起付线至5万元、5万至10万元、10万元以上各段合规费用补偿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分别提高到60%、70%、90%。大病保险制度的其它规定继续执行。

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救助。

医疗兜底: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县政府对剩余合规医疗费用全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未经逐级转诊批准,在市外医院就医或在市内非公立医院就医的,不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低保:(具体标准根据家庭收入补差,补足至3000元)。在差额补助基础上,按照低保标准,A类人员给予30%补助;B类人员给予20%补助;C类人员:按差额保障。

五保户:分散供养3200元/人/年;集中供养4800元/人/年。孤儿社会散居基本生活费不低于7200元/人/年; 集中供养不低于12000元/人/年。

高龄津贴:80-89岁200元/人/年; 90-99岁300元/人/年; 100岁及其以上2400元/人/年。

残疾人补助:享受低保的城乡一、二级贫困残疾人800元/人/年;三、四级400元/人/年。 一、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60元/人/月。残疾大学生资助1500元/人/年(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以上的学校在校生)。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1000元/人/年。下肢肢体残疾人燃油补贴26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