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及其他贫困户。
二、政府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1、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结加固户均0.4万元。如上级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三、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农户自愿申请报村民委员会初审;村委会研究通过须有村委会记录,并在村公开栏公开;公示无异后村委会将相关危改农户信息报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住建所、国土所、财政所、民政及镇纪检等部门人员入户核查通过后,在镇公开栏公示;公示无议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
四、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原则上,房屋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20-60 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 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
五、危改资金发放:通过“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给危改农户。在危改过程中无其他任何支出费用,如辛苦费、请客送礼等。
六、危改农户提供的农户信息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不实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在危改过程中住建局将组织多部门不定期核查,对不符合条件或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住建局将随时取消其危改补助资格。
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