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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发文日期: |
2023-12-13 16:17:18 |
生成日期: |
2023-12-13 16:17:18 |
生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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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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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草沟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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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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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文章来源:草沟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13 16:17
责任编辑:时仁威
1. 文件依据:按(财社〔2016〕1754号)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社会保险补贴实行精神。“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
2. 政策对象: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补贴。
3. 补贴标准: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发放每人每月100/月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职工养老补贴每人每月350/元,共计每人每月450元。
4. 申请条件:在宿州市泗县社会保险征缴基金中心办理参保并申报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5.申请材料: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劳动合同,续保登记表,缴费发票。
5. 办理流程: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6.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7. 办理地点:泗城镇劳动保障所、运河街道、虹城街道、泗水街道。
8.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及时办结及反馈信息给申请人。
9.咨询电话:7023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