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落实财政保障政策。实行“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落实政府对妇幼保健机构的投入保障政策,保障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保障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紧急救治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政府投入。
二是全面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允许妇幼保健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人员支出占总支出比例不低于40%并逐步提高。
三是规范设置妇幼保健机构,推行人才编制周转池制度。加强县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将县妇幼保健院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合理设置内部科室,做到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满足妇幼保健机构业务需求。结合全县妇幼保健机构发展实际,推行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周转池制度,支持妇幼健康事业发展。
四是完善薪酬分配政策。按照《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10 号)要求,落实妇幼保健机构分配自主权,在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制定绩效分配办法要充分体现不同岗位差异,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疗、保健人员倾斜,充分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要素价值。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酬,推动薪酬达到合理水平。县妇幼保健机构绩效分配办法由县卫健委批准实施,报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五是筑牢县、乡(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明确工作职责,保障母婴安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指导全县妇幼保健工作,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乡(镇)、村按规定配足配齐专兼职妇幼保健员。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对妇女儿童健康政策倾斜力度,坚持“谁服务,谁受益”原则,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会同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县乡村妇幼保健工作制定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六是加强预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措施广泛开展,二级预防措施逐步落实,三级预防措施不断推进,将出生缺陷防治融入所有健康政策。制定“零岁健康工程”计划,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坚持应检尽检原则,免费开展唐氏筛查。对患有出生缺陷的儿童,搭建随访管理平台,建立标准康复训练计划。
七是创建全省一流妇幼保健泗县品牌。支持县妇幼保健机构与安徽省妇幼保健院等三甲医疗机构全面深入合作,全面提高县妇幼保健机构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妇幼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专业技能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加大拔尖人才和实用型人才引进力度,落实人才引进优惠待遇。建立妇幼保健专科联盟,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人民医院妇产科要错位发展,设立特需病房、产后母婴护理中心,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打造环境舒适、设施先进、技术精湛、服务一流、彰显特色的妇幼保健泗县品牌。科学制定妇幼保健机构中长期发展规划,满足我县妇幼保健新需求。到2022年,县妇幼保健院床位数达到300张,床位使用率达到90%,创建成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八是优化智慧妇幼信息平台。创新妇幼健康服务新模式,打造“互联网+妇幼健康”优质服务体系,实现县、乡(镇)、村三级妇幼健康信息互联互通。
九是开展妇女儿童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实施妇女健康素养提升工程,以育龄妇女为目标人群,针对妇女常见病、多发病,在全县普及健康知识,重点针对宫颈癌、乳腺癌等恶性肿瘤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免费筛查,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实施孕产妇健康素养提升工程,面向孕产妇及其家庭开展健康教育、孕期保健、免费产前筛查。开展儿童健康素养提升工程,主要面向0至3岁婴幼儿家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患有出生缺陷孕龄人群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