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发文日期: 2024-02-20 11:00:01 生成日期: 2024-02-20 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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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丁湖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丁湖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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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丁湖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规划

文章来源:丁湖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2-20 11:00 责任编辑:王智

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结合我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规划:

() 建立健全便民法律服务体系,理顺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便民法律服务的领域和方式,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法律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稳步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鼓励、支持和引导城区优质法律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仲,真正让农村和农民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             

()创新优化服务工作举措,按照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要求,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司法鉴定和法治宣传各项法律服务资源,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分散性服务向集成化服务转变。

()加强法律服务制度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完善镇、社区(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责,明确法律服务流程,加快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实效,实现粗放式法律服务向制度化法律服务转变。

()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培育和扶持专事公共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由政府承担为主向政府与社会共担转变

主要任务

()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

1、建立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站长由司法所所长孙浩君任,工作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同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法制宣传、综合业务和人民调解等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2、推进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在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蹲点上门,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受理等公共法律服务。

3、加强镇、社区(村)两级队伍建设。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专职人员的作用,充分当好五大员(采集员、协调员、宣传员、服务员、情报员)职能。(1)专职人员由司法所负责管理,主要负责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引导和有偿法律服务指引等服务: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受理登记、安排调解,接受与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的各类询问、建议、投诉:对社区(村)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及时统计填报各类法律服务统计报表。(2)及时足额配备公共服务站专职人员,落实经费保障。专职人员原则上由政治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且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员担任。(3)加强社区(村)联络员队伍建设。联络员由各社区(村)的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担任,联络员主要负责登记受理所在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向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反映,同时提供引导和分流服务。

()探索拓展法律服务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品质

1法律援助服务。努力降低援助准入门檻,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与效率。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确保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政府的关怀。简化法律援助的申请手续,推广一站式服务和零距离零等待,为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

2、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为抓手,落实矛盾纠纷排查、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矛盾纠纷调处跟踪、重大纠纷报告等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到位、调解到位、服务到位。以调解员课堂专项培训为抓手,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调解服务水平,增强调解服务质量。深化完善诉调、医调、警调等多调联动衔接机制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

3、法治宣传服务。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普法志愿者,定期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为社区(村)群众上法治课、分发法治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帮助修改合同,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基层。在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乡公共场所的法治宣传栏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积极利用网上问法法治微博、普法微信、LED显示屏等使捷、高效的载体,开辟新型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

4、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根据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效覆盖的配备原则,按照属地为主、统筹安排的方法合理配备各社区(村)的法律服务人员,确保每个村有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拓宽农村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各社区(村)法律顾问在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的同时,及时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积极探索法律服务新机制,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新水平

1、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整合信息资源,逐步建立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各类法律服务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实时掌握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精准化服务水平。            

2、建立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各项权利,依法登记受理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妥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维权服务、法律知识讲座、送法进村进企等专项活动,扎实做好公证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3、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年度轮训计划,实现培训工作的系统化、常态化、专业化,引导培训资源向基层站、点倾斜,重视镇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培养,努力打造一支能服务、善服务、爱服务的队伍。

4、建立需求反馈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际效果的跟踪评价机制,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确保供需双方按需对接。同时根据各社区(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变更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服务产品,确保法律服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