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泗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泗涂产业园,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充分发挥全县法律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优势,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经过前期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审查筛选,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决定成立泗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公益普法,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职责
1.根据县法宣办的安排或有关单位的邀请,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村(社区)以及其他组织开展法治培训进行授课和辅导;
2.积极参与全县重大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3.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面向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以案释法等公益普法活动;
4.参与编写“八五”普法宣传资料、法律知识测试命题、录制普法课程等;
5.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关课题研究、理论研讨等工作;
6.承担县法宣办委托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宣讲方式
1.每年根据工作重点确定普法主题,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各单位进行“巡讲”。
2.根据各部门需求,结合普法讲师团成员的专业特长,确定主题进行“点讲”。
3.利用各种宣讲平台,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针对不同对象需求,进行“串讲”。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的资源优势,深入开展各种学习宣讲活动。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重点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针对本单位和本系统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讲座,各单位每年开展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
2.普法讲师团成员要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以严谨认真的态度进行授课。要注重授课方式创新,在讲座中要采取以案说法、交流研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保普法讲师团工作取得实效。
3.普法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为其完成宣讲等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加强表扬激励工作,把普法讲师团成员履职情况纳入“八五”普法评先评优内容。普法讲师团成员任期一般为五年,任期内如因身体或工作变动,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向县法宣办提出解聘申请,县法宣办将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各单位需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可与县法宣办联系,也可直接与普法讲师团成员联系。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后,由授课单位及时向县法宣办报送《授课统计表》(附件2)、信息图片等相关资料。
附件1:泗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中共泗县县委宣传部 泗县司法局
泗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联系人:任彩兰、鲍娟;电话:0557-7022609;邮箱:846048183@qq.com。)
附件1
泗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姚 永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马 彪 县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主任
卢 强 县商务局副局长
张 猛 县发改委一级科员
姜原春 县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职工服务中心主任
刘成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股股长
尹明星 县生态环境分局工程师
刘雪枫 县农业农村局法规股负责人
马 亚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制股副股长
吴 双 县长沟镇裴堂小学校长
李 刚 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李修重 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薛爱博 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周计方 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王佳琦 县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
郭雪伟 县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
朱德宇 县司法局政工室主任
张立松 县司法局法制工作股股长
任彩兰 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郑良付 安徽郑良付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得才 安徽法理律师事务所主任
董红光 安徽益友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 龙 安徽焕然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会武 安徽金臻律师事务所主任
姚玉金 安徽玉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宋化友 安徽睿涵律师事务所主任
蒋 伟 安徽邦建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