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3-08-29 08:53:12 生成日期: 2023-08-29 08:53:1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丁湖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丁湖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第15期)
词: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丁湖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第15期)

文章来源:丁湖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29 08:53 责任编辑:王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泗市监处罚〔2023〕621号

泗县兴章超市涉嫌构成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

泗县兴章超市

92341324MA2QCQWUX6

丁*章

涉嫌构成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混放销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7.17

2

泗市监处罚〔2023〕620号

泗县万其宏超市涉嫌构成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

泗县万其宏超市

92341324MA2QBDDP7H

万*宏

涉嫌构成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混放销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7.17

3

泗市监处罚〔2023〕622号

江苏振远同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泗县诚康药房涉嫌构成将药品与特殊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

江苏振远同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泗县诚康药房

91341324MA2WJDCR6E

岳*花

涉嫌构成将药品与特殊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