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迁移登记
发文日期: 2020-12-01 14:28:58 生成日期: 2020-12-01 14:28:5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长沟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户口迁出
词:

户口迁出

文章来源:长沟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01 14:28 责任编辑:袁振华

户口迁出:直接受理当场完成

1、户口迁出

迁往本县内:实施网上迁移,持相关材料直接到迁往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迁往本县外:持迁入地公安机关准予迁入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2、大中专以上招生;

所需材料: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在校期间需迁移户口的,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校证明,比照新生入学办理户口迁移;被军事院校录取的新生,属于现役军人的,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和居民户口簿注销户口;

3、应征入伍注销户口

  所需材料: 携带户口簿及入伍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