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深入学好弄懂最新理论知识,做到财政人员思想与时俱进,业务精益求精,近日,长沟镇财政所在财政所长袁晓林的带领下,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活动,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开展深入交流讨论。全所同志一致认为,在今后的财政工作中,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学习运用和履职尽责。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法治思维。通过集中学习法律的形式,不断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是我们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民法典》贯穿了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学好用好《民法典》,有利于形成“生活处处有法”“凡事皆需讲法”的意识和自觉,有利于引导财政干部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联系财政工作,提高工作实效。《政务处分法》将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民法典》更是与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因此,要把学习运用《民法典》和《政务处分法》贯穿到财政管理和监督工作全过程,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行使权力、履行责任义务。
三是严格遵守法律,从严自我约束。执公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随着国家各项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财政部门职能范围不断扩大、权限不断丰富,社会关注度也越发聚焦,一旦出现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必然损害党的形象,影响改革成效。广大财政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必须严于律己、如履薄冰,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绝不触碰“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