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1月29日《宿州市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办法(试行)》的要求,长沟司法所从今年2月份开始,每月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
长沟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类型、犯罪过错、矫正类别、性别、年龄、心里特征等因素进行分类矫正,根据其犯罪原因、犯罪情节、年龄、悔罪表现等实行个别化矫正。
司法所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了不同的矫正方案,并适时调整,在平时的矫正工作中,根据制定的矫正方案的不同,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化、个别化管理。例如,组织相同罪名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分析犯罪原因、社会影响,更深刻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人改造;针对辖区内的几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不让他们和其他社区矫正对象一起参加集中教育,对他们实行个别化教育,每月到司法所当面报告时需连同家长一同前往,单独进行谈话,再将他们的矫正卷宗分开秘密保管,充分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维护其个人权利。
长沟司法所通过实行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化管理,真正实现了个性化、针对化矫正,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改造意义重大,对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