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暂住登记
发文日期: 2024-03-02 09:40:17 生成日期: 2024-03-02 09:40:1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长沟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长沟镇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居住证申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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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沟镇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居住证申领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长沟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02 09:40 责任编辑:王笑笑

  一、受理部门

  长沟镇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拟在居住地居住1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

 (一)已与居住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已在居住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

 (三)已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的;

 (四)在居住地有稳定收入的;

 (五)在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

 (六)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相关材料由长沟镇派出所民警审核,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四、所需材料

 (一)流动人口自向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实际详细居住地址说明。

 (二)在居住地合法稳定就业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之一;
     3、实际详细居住地址说明。

 (三)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之一。

 (四)在居住地连续就读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之一;
     3、实际详细居住地址说明。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材料齐全且无误的情况下)。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户口业务本身全部免费,如果其中涉及户口簿丢失、损坏补办,需收取户口簿工本费6元/簿: 如果其中涉及户口迁移证、准迁证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需收取工本费2元/证。依据省物价局皖价行费字〔1995〕1号、皖价行费字〔1998〕79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2〕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