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1.指导、监督全镇法律援助工作;
2.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安排或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3.规范法律援助事项办理规程,承担全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4.对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情况进行监督,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进行评估,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
5.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办案补贴;
6.组织、指导全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7.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普及法律援助知识;
8.负责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9.建立法律援助投诉处理机制。
负责人:郭芸
邮 编:234321
联系电话:0557-735112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长沟镇鹿鸣大街路南,镇政府西18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