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县政府决定对泗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计划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职责分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法立 县长
副组长:王汝娜 副县长
陈正源 副县长、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孙志远 县教体局局长
曹 飞 县卫计委主任
惠友华 县监察局局长
吴杰县 发改委主任
姚兰桥 县物价局局长
蔡晨光 县财政局局长
黄 彪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 亮 县农委主任
杨 杰 县审计局局长
马建成 县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孙志远兼任办公室主任,穆松柏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县教体局:负责“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做好实施方案;牵头负责“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督办落实领导小组研究议定事项;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改善学校就餐条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计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县卫计委: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和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体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
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发改委:负责把“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
县物价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依法查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乱收费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会同教体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供餐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体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营养供餐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环节进行监管,查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县农委:负责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与农产品种植相关的勤工俭学活动。
县审计局:负责对“计划”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主 任:孙志远 县教体局局长
副主任:穆松柏 县教体局副 局长
成 员:张晓亮 县发改委副主任
卢 专 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 斌 县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
周昌习 县财政局行财股股长
周 雷 县卫计委综合监督股副股长
庄 武 县市场监管局餐饮股股长
许 斌 县农委农经总站站长
付 超 县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股股长
姜成林 县教体局监察室主任
陈 强 县教体局计财股股长
黄友生 县教体局项目办主任
张 钰 县教体局中教股股长
高立祥 县教体局初教股股长
吴红光 县教体局综治办主任
主要职责:落实国家、省、市、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巡查和监督,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办公室实行主任办公会、月通报、工作调度、专项督查、绩效评价和考核等工作制度。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开发区要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各乡镇、开发区领导小组名单报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人:张宇,电话: 7023092 )。
2017年5月17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