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
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50号)等文件要求,经村申报、乡镇初审、县直主管部门审核、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我县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现将具体内容批复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泗县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泗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