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