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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政策性法规文件 |
发文日期: |
2025-06-13 15:05:16 |
生成日期: |
2025-06-13 15:05:16 |
生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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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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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泗水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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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宿州市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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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宿州市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
文章来源:泗水街道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6-13 15:05
责任编辑:泗水街道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4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保持不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 9084 元(每人每月757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 8664 元(每人每月722元)。
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2024 年,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11268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9384 元(每人每月782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12684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800元(每人每月900元).
三、特困人员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
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失智补贴标准保持不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 965 元/月,半护理标准为 579 元/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 78 元/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 676 元/月,半护理标准为 386 元/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 58 元/月。
四、60 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
2024年,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为每人每年 6384 元(每人每月532元)
五、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