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港澳台居民 居住证 换、补领
发文日期: 2023-10-18 09:56:37 生成日期: 2023-10-18 09: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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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运河街道 文  号:
名  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办事指南
词: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黄圩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0-18 09:56

一、受理部门

 市公安局户办大厅。

二、办理条件

    1、在内地大陆连续居住半年以上;
2、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市公安局户办大厅提出申请;

 2、市公安局户办大厅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

 四、所需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申请人居住、就业、就读等相关方面的证明材料。

 五、办理时限

 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法〔2018〕81号

期满换领: 20元/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 4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