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年10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为农民提供科学技术、市场信息、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做好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加强镇村财政收支管理,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完成国家财政收入任务;做好统计、物价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
部门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纳入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泗县人民政府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 |
第二部分 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888.77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88.77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8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8.7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8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4万元,占7.00%;项目支出827.3万元,占93.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88.7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88.7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3.80%。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3.86万元,占88.31%;教育(类)支出9.9万元,占2.5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28万元,占0.61%;节能环保(类)支出10万元,占2.16%;农林水(类)支出25.32万元,占6.4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89.36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其中:基本支出61.47万元,占15.79%;项目支出327.9万元,占84.2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
5.教育(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99.4万元,本年支出49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单位,年初预算为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2022年新成立未开展部门评价。
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未组织对所属单位整体支出开展部门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在2022年度部门预算无项目预算,所以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结果。
泗县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在2022年度部门预算无项目预算,所以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无部门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