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服务项目
一、卫生服务
每天早晨由工作人员督促、帮助院民刷牙、洗脸、洗手、梳头、整理床单、床铺;每天晚上督促、帮助院民洗脸、洗手、洗脚、铺床;由工作人员帮助院民每月轮换翻晒被褥2次;工作人员督促、帮助院民定期修剪指甲、理发、刮须至少每周一次;工作人员为院民打水、备餐、分餐,对生病院民可送餐入室;由工作人员督促、帮助院民打扫、清理桌面、窗台、地面等卫生,每周大扫除一次,日常由工作人员为院民清洗衣服、洗刷碗;床单、枕巾每周清洗一次,被套每月清洗一次;督促院民遵守公寓纪律、规章制度,做到“七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垃圾和烟头;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不说粗话、脏话;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
二、医疗康复服务
保健医务员每周查房一次,遇急诊随叫随到,及时处理;定期为老人进行健康咨询,指导和医疗服务,做好卫生保健指导,建立健康档案;每半年给老人体检一次平时督促老人按时起床、休息、活动、组织老人参加公寓组织的各种群众性的保健康复活动。
三、文化娱乐健身服务
为老人免费提供室内外健身器材、门球、棋社、自乐班、阅览室等文化体育设施、场所。并由专职人员组织老年人开办书画班,扇舞班、秧歌班、锣鼓班、剑舞班等。
四、饮食服务
为老人提供可口便于消化的家常饭、菜、点心、茶水,切实做到营养合理搭配,饭菜天天不重。汤类包括:小米汤、大米汤、玉米粥、鸡蛋汤、豆浆等;主食包括:鸡蛋、油条、油饼、花卷、蒸馍、面条、饺子、包子、麻食等;副食包括:小菜、素炒、肉炒。
五、呼叫服务
24小时值班服务,各房间均设呼叫系统,老人如有需求或遇紧急情况,工作人员可在第一时间到房服务。
六、亲情服务
倡导精神赡养,工作人员要经常与老人沟通,了解老人的喜怒哀乐、脾气秉性、生活习惯、爱好,了解老人的内心世界,视老人为亲人,尽最大可能让老人保持心情舒畅,生活愉快,晚年幸福。
敬老院卫生管理制度
一、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增强老人身体健康。每位院民要自觉维护敬老院室内外卫生,保持院内整洁、卫生、舒适。
二、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
三、室内环境卫生由院民自行打扫,坚持一天一小扫,三天一大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食堂要常打扫,餐具消毒,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
四、个人卫生,房间整洁,勤洗衣物,勤洗澡,被子、蚊帐勤洗勤晒。
五、室内垃圾一律送往统一规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六、为了保持室内外整洁,不准接受院外人员在本院内存放任何物品。
七、抓好食堂卫生管理,注重饮食卫生,谨防病从口入。
八、敬老院管理人员每月要组织一次卫生评比,挂流动红旗,奖励先进,查找不足,确保居住环境整洁卫生。
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职责
1、检查监督、民主评议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民主评议一般半年进行一次,评议结果可作为创优争先的依据。
2、对照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讨论财务开支、行政管理等事项,协助院长做好管理工作。
3、对照检查供养人员守则执行情况。
4、财务管理委员会实行定期议事制度,一般一个月不少于一次。遇重大或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
敬老院安全守则
一、不准擅自更换灯泡或擅自接电,以防造成触电事故。
二、不准相骂、打架,以防造成摔伤事故。
三、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不准在厨房灶后堆放柴草,不准私自生火,以防造成火灾等事故。
四、不准过量饮酒,以防造成醉酒伤人等事故。
五、不准体弱、有病老人单独上街,以防病倒途中或遇车祸,不准私自外出,外出做到请假,佩戴院民身份牌,并说明去向,以防走失。
六、不准吃变质的食物,以防食物中毒。
七、不准私自购买农药等有毒物质类和易燃易爆物品。
八、不准私自购买或私藏刀具、铁棍之类。
敬老院治安管理制度
一、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治安法规,安全常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搞好单位安全的自觉性,全面培养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工作中知法、守法、善于用法,提高依法治理公寓的能力。
二、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工作人员要提醒和指导院民确保自身安全。同时,在自身各种服务活动中要确保安全,防止违反操作安全规程,发生事故。
三、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除有意违法犯罪,应特殊处理外,一定要与人为善,息事宁人,控制事态,化解矛盾,不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对于院民之间矛盾,工作人员要主动调解,做到公正、公平,无效时立即向单位领导或110汇报。
四、院民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对易变质腐烂的鲜活物品和怕挤压、倾倒的易碎、易损物品以及较大货物一律不予存放,院民所带现金或其它贵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员代管,但手续要齐全。
五、如发现院民房发生过刑事犯罪活动,从业人员应暂停清理、整理房务,保持现场原状,报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要切实做好治安协查工作,对于正在实施的各类犯罪活动,工作人员在报110的同时应尽一切可能制止犯罪活动。
六、凡入住的院民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院民不得私自住宿或转让、调整床位。
七、院民住房钥匙除自己保管外,应由工作人员配份随身携带或专柜存放,不得任意乱放,也不得带出敬老院,防止因钥匙失控而出事。在一些突发案件和事故中,如火灾、爆炸、中毒,重点要放在救人、疏散公寓老人,维护院民秩序等工作上。对威胁或伤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行为,重点解决抢救受害者,注意发现和控制重要嫌疑分子,以及现场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敬老院医务人员职责
1、搞好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经常给院民上卫生常识、老年人保健课。
2、建好院民的健康档案,定期给院民检查身体。
3、负责院民疾病的治疗和预防。
4、负责院内和院民居室及个人清洁卫生检查、评比。
5、负责院内室内外及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养老机构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应有正式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食品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和奖惩等方面获得充分授权。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餐饮企业的食品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化过程管理。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四)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五)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养护管理;
(六)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七)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八)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九)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
(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相关内容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附件,下同)和经营实际,确定高风险的食品品种和加工制作环节,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重点防控。
四、开展定期自查。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制订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促进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报告、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做好单位资质证件、人员管理信息、管理记录、监管信息等资料的整理归档。
七、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