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22号)、《宿州市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宿巩固组〔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及要求,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集中一个月左右时间,组织动员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和基层网格员等人员力量,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通过入户走访、电话沟通线上线下相结合,实事求是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精准帮扶,推动政策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
在全县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集中排查。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2023年全市监测范围为7900元,并以此为标准开展排查工作。一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关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镇村、监测对象空白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等区域。二要突出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以及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户。要逐户排查近两年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以后,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家庭,要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为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一般脱贫户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特别是对新增监测对象是否按照规定在10天内制定了帮扶措施;是否对稳定脱贫户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服务性措施并落实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帮扶政策;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根据《工作指南》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办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风险消除稳定。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提升、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对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要按照《工作指南》 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乡村两级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教育、住建、水利、残联、公安、信访等县级相关部门强化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及时反馈预警信息,协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六)核实核准基础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信息录入不及时、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
(七)排查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产管理以及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培训(5月10日前完成)。县、镇、村各级及时召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对集中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学习和解读相关政策和《工作指南》。各镇(街道)要实化举措,精心部署, 通过线上线下,分层分类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参加集中排查的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底前完成)。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基层网格员等,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将符合条件的农户严格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三)加强问题整改(6月10日前完成)。各镇(街道)要把集中排查发现问题与2022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 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实效。
(四)信息采集录入(6月10日前完成)。各镇(街道)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以镇(街道)为单位汇总报送县乡村振兴局,由县级申请省乡村振兴局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五)提交总结报告(6月15日前完成)。各镇(街道)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进展情况及成效,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意见建议,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后,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县乡村振兴局信息中心(联系人:高乐;电话:19166599176;邮箱:zxxxzx666@163.com)。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县级成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专班,组织实施全县集中排查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镇(街道)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优化工作方式。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实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全面落实农户“一户一码”。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落实完善网格化监测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网格作用,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排查,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三)加强督导调度。各镇(街道)要按照排查工作要求有序组织开展入户走访联系,强化对村级集中排查工作的督导调度;县乡村振兴局分片联系服务各镇(街道),并强化暗访调研、工作调度和业务指导。
(四)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杜绝****、官僚主义,不得搞层层加码,不得借排查工作随意搭便车。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依托国办系统、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统筹利用民政和相关行业部门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共享与数据分析,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
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