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2021年春季安徽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有关出版、发行单位: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及原省物价局、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重新核定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的通知》(皖价费〔2018〕72号)规定,在印张价格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现将核算的2021年春季全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严格执行。
各有关出版、发行单位要保证教材用纸标准和印刷装订质量,做好教材价格公布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确保课前到书。各级发展改革和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和技术标准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要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
2021年2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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