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泗县教体局关于在编教师调出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规范在职在编教师有序调出,根据原人事部《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2〕35号)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泗县教体局关于在编教师调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教体系统广大教师群众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于2022年4月21日前,将反馈意见发至sxjtj7022152@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57-7020086.
2022年3月15日
泗县教体局关于在编教师调出管理暂行办法
近年来,我县教育发展迅速,通过中小学新任教师、特岗教师招聘、幼儿园教师招聘等教师招聘,全县教师队伍增量提质。同时,因部分教师的工作实际、个人意愿和家庭生活等具体原因,导致我县每年都有大量的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调出县或参加外县(区)公开引进。
由于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调出县或参加外县(区)公开引进的教师逐年增多。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规范在职在编教师有序调出,根据原人事部《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2〕35号)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县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调出县或参加外县(区)公开引进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动原则
1.坚持总量控制的原则。教师调动原则上同意申请调出教师与当年引进(调入)教师人数大体持平,对调教师优先办理。
2.坚持优化配置的原则。教师调动要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合理配置教师专业资源,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3.坚持相对稳定的原则。教师调动工作要立足长远,统筹兼顾,既要考虑到现实工作的客观需要,又要着眼长远发展的整体需要。
二、调出条件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申请调出县或申请参加外县(区)公开引进的,须在我县任教满5周年(含服务期)以上,且有以下情形的方可提出书面调动申请。引进的优秀人才(研究生等)按照《泗县教体系统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1.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调出县或申请参加外县(区)公开引进的在编在职教师夫妻二人不在一个地方工作,导致夫妻二人长期分居。以结婚证、配偶户籍证明、主管单位行政介绍信和房产证为准,只能调往配偶户籍或单位所在地。
2.教师本人为独生子女。申请调出县或申请参加外县(区)公开引进的为独生子女在编在职教师,其父母有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变故无法照顾,父母年迈生活不能自理,需调往父母身边照顾。以父母房产证、户口簿、户籍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
3.子女不在身边。申请调出县或申请参加外县(区)公开引进的在职在编教师子女不在身边,为满足对子女的教育和陪伴子女的愿望,或其子女有重大疾病的。以户口簿、户籍证等证明为准。
4.其他重大问题影响教师家庭正常生活和工作的。
5.限制规定
(1)特级教师、省(市)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正高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等,自评定之日起未满6周年的(评定日期以文件规定为准,下同)。
(2)荣获省(市)级及以上级别先进个人、市骨干教师、市级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市(县)级专业(教育)技术拔尖人才、市级教坛新星、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县学科带头人、县级教学能手等,自评定之日起未满5周年的。
(3)紧缺学科及缺编学校(在岗教职工占总编制数不足70%的)教师申请调动的,从严控制。
6.不予调出规定
(1)未经县教体局同意,自行参加县内外教师考聘或其他事业单位招聘的,不予受理调动申请手续。
(2)上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考核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被问责追责影响其未满的。
上述年限计算到当年8月31日止。
三、办理程序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教师调动坚持一年一办,于暑假期间集中办理。
1.书面申请。申请调出县或申请参加外县(区)公开引进的在编在职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是否符合相关条件,经学校集体研究,对符合条件并同意调出的人员,由校长亲笔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于当年6月25日至7月15日,递交县教体局人事股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县教体局负责对申请调出县或申请参加外县(区)公开引进的教师调出条件把关、审核,县人社局负责年度考核和人事档案审核,县委编办审核编制情况。
3.研究审批。对符合申请调出县或申请参加外县(区)公开引进条件的教师,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县委编委会议审议,同意调出的按程序办理调出手续,不同意调出的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严肃纪律,严格把关。如因资格条件审核把关不严即签署同意上报局人事股、或经查实参与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参加县内外教师考聘或其他事业单位招聘的,需达到本规定所要求的服务年限,并经所在学校和县教体局批准同意。
3.申请调出县或申请参加外县(区)公开引进条件的教师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度申请调动资格。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泗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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