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中学党委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根据党章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党委班子成员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的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这里明确指出党委班子成员必须编入一个党的支部及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同时还必须参加党委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为此特制定泗县中学党委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委班子成员必须参加本支部组织生活会
(一)党委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上,党委班子成员应遵守党员组织生活会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并带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表率作用,不得以公务为理由请假或缺席。
(三)党委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主题党日、文明实践、志愿者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二、党委班子成员必须参加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
(一)党委班子成员还必须参加党委召开的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是在年底召开,为保证全体与会人员参加会议,应尽可能把民主生活会安排在各与会人员没有公务的时间内,确因公务原因无法参加的,必须认真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要以其他形式弥补。
(二)召开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之前要认真做好准备,议提要提前一周通知,每次会议要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每个与会人员要做好书面准备。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应提前报上级党组织。会上要做详细记录,会后要将此资料整理齐全报县委教育工委。
三、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一)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政、守纪等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进行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要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讲党性、讲原则,克服好人主义思想。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重要环节。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个研究,对确实能够解决或整改的问题,要制定相应措施,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会后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要跟踪检查,问题解决得不好或没有解决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三)对每次民主生活会,会后要向本单位群众进行通报,并及时上报县委教育工委。
泗县中学党委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2023.pdf
泗县中学党委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20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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