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泗涂产业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21〕18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泗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在泗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可向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材料。现役军人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其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证明,可以参加地方职称评审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或部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二)在泗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行业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由县人社局复核推荐到相应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把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引向深入,最大限度地释放人才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克服人才评价中“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问题,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以及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等,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
(二)贯通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的发展通道。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意见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30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26号)文件精神,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重点,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今年将根据标准条件首次开展评审,按照“遵循现状、归口评审”总体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的审核申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评审工作,具体程序将在工作部署时明确。
(三)支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完善民营企业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理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相关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取得的职称可社会化通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制定职称评审标准,与企业相关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专家。对民营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国内急需紧缺人才,同样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评审职称。
(四)开拓博士后职称申报路径。根据《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皖人社秘〔2020〕230号)要求,对留在我县各类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研究成果突出的出站博士后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博士后在站的期间科研成果作为重点评价内容,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等对我省经济社会的实际贡献,鼓励博士后在站期间潜心科研,一心一意在科研方面出成果、出效益。
(五)注重信访维稳工作。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好来信来访制度,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严格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处理,并按要求向县人社局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六)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依托“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开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入口。今年将在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卫生系列等进行试点网上申报及评审,具体内容另行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系统填写个人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效率,耐心细致的为专业技术人员答疑解惑,加快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一网通办。
(七)积极推进跨区域职称确认工作。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根据调出地人社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批准文件确认其职称系列(专业)和级别确认。部队转业到地方的,对于通用专业,所认定的职称应当与其在军队取得的职称系列(专业)、级别相同;对于特殊专业,暂时不予认定和换发证书,其原有职称依然有效。专业技术人员如不要求换发职称证书的,可以在《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上签发意见并盖章;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换发职称证书的,其原有职称证书必须收回。职称审核认定工作,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分级确认,初级职称由县人社局负责审核认定,中级职称报市人社局审核认定,高级职称报省厅审核认定。
三、注意事项
(一)时间安排。申报安徽省各系列(除卫生、教育、农业副高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以省直各业务主管局评审工作通知为准(评审委员会一览表见附件1)。各职称评审委员组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抓紧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卫生、教育、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11月底前完成评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表见附件2、附件3)申报时间从9月开始,评审和审批工作需在11月底前完成,不得跨年度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年底前必须完成并将评审情况汇总报县人社局。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县人社局同意。
(二)申报程序。各主管部门对照评审标准将初审合格的材料包括公示材料(表见附件4)统一汇总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合格后,报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报送材料时需提供电子档和纸质汇总表(表见附件5)各一份。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条件和评审材料样式可直接登录宿州市人社局官网及省直、市直各业务主管厅局网站查询、下载。(注:各单位(个人)需严格按照属地原则,逐级审核上报材料。)
(三)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申报高一级职称当年的12月31日。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取得职称后从聘任之日起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
(四)关于破格的问题。破格申报中级职称的,须经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受理,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评审。破格申报高级职称材料的,须经市人社部门报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评审会评审,未经上述程序提交评审的,评审结果无效。(表见附件6)
(五)关于直接认定问题。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表见附件7)。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审批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审批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认定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职称评审政策。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开、公正地组织各系列、专业的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须将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或方案报县人社局备案同意后下发,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不得自行开政策口子。对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要求,原则上不得越级破格。各评审委员会要加强职称政策学习,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职称评审规定,健全规则、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政策落地不走样、实施见实效。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了解政策、及时享受政策。
(二)严肃职称评审纪律。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职称工作纪律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坚决不触碰职业红线。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参与评审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要坚守职责操守、坚持客观公正,自觉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秩序和质量。
(三)加强职称监督管理。各部门要强化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主动报请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核查,坚决杜绝专家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利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跟踪预警。
(四)完善职称诚信体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表见附件8)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予以通报,并记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五)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宣传引导、防疫物资储备和场地消毒,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控工作,保障专家评委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申报评审各环节作出合理统筹安排,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继续落实好疫情防控激励政策。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市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
1. 2021年度安徽省高级职称及部分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4.单位公示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6.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
7.直接申报(破格)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8.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
2021年度安徽省高级职称及部分中初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序号 |
高评会名称 |
高评会办事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合肥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中心 |
吴毅俊 |
0551-62674267 |
2 |
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合肥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中心 |
吴毅俊 |
0551-62674267 |
3 |
合肥市卫生系列高评会 |
合肥市卫健委 |
刘 睿 |
0551-65879967 |
4 |
合肥市机电工程专业高评会 |
合肥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中心 |
吴毅俊 |
0551-62674267 |
5 |
淮北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淮北市人社局 |
胡海洋 |
0561-3881256 |
6 |
淮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淮北市教育局 |
秦 妍 |
0561-3880396 |
7 |
淮北市卫生系列高评会 |
淮北市卫健委 |
刘婉君 |
0561-3119611 |
8 |
亳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亳州市人社局 |
梁德海 |
0558-5132010 |
9 |
亳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亳州市教育局 |
徐金萍 |
0558-5567877 |
10 |
亳州市卫生系列高评会 |
亳州市卫健委 |
李树会 |
0558-5121551 0558-5625368 |
11 |
宿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宿州市教体局 |
姚 强 |
0557-3929826 |
12 |
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宿州市教体局 |
姚 强 |
0557-3929826 |
13 |
宿州市卫生系列高评会 |
宿州市卫健委 |
韩修佩 |
0557-3022412 |
14 |
宿州市农业系列高评会 |
宿州市人社局 |
李晓黎 |
0557-3021623 |
15 |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蚌埠市教育局 |
王 帅 |
0552-2044954 |
16 |
蚌埠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蚌埠市教育局 |
王 帅 |
0552-2044954 |
17 |
蚌埠市卫生系列高评会 |
蚌埠市卫健委 |
袁 成 |
0552-3110982 |
18 |
阜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阜阳市人社局 |
李 雪 |
0558-2259196 |
19 |
阜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阜阳市人社局 |
李 雪 |
0558-2259196 |
20 |
阜阳市卫生系列高评会 |
阜阳市人社局 |
李 雪 |
0558-2259196 |
21 |
淮南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淮南市人社局 |
吴 洁 |
0554-6678293 |
22 |
淮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淮南市人社局 |
吴 洁 |
0554-6678293 |
23 |
淮南市卫生系列高评会 |
淮南市卫健委 |
金 江 |
0554-6674831 |
24 |
滁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滁州市教育局 |
薛姗姗 |
0550-3036796 |
25 |
滁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滁州市教育局 |
薛姗姗 |
0550-3036796 |
26 |
滁州市卫生系列高评会 |
滁州市卫健委 |
何海空 |
0550-3072797 |
27 |
六安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六安市教育局 |
吴道年 |
0564-3379090 |
28 |
六安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六安市教育局 |
吴道年 |
0564-3379090 |
29 |
六安市卫生系列高评会 |
六安市卫健委 |
江 曼 |
0564-3379776 |
30 |
马鞍山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马鞍山市人社局 |
吴冰洁 |
0555-2366835 |
31 |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马鞍山市人社局 |
吴冰洁 |
0555-2366835 |
32 |
马鞍山市卫生系列高评会 |
马鞍山市人社局 |
吴冰洁 |
0555-2366835 |
33 |
芜湖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芜湖市教育局 |
廖志建 |
0553-3870717 |
34 |
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芜湖市教育局 |
廖志建 |
0553-3870717 |
35 |
芜湖市卫生系列高评会 |
芜湖市卫健委 |
谢秋婷 |
0553-3836574 |
36 |
宣城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宣城市教体局 |
冯玲杰 |
0563-3033022 |
37 |
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宣城市教体局 |
冯玲杰 |
0563-3033022 |
38 |
宣城市卫生系列高评会 |
宣城市卫健委 |
王 静 |
0563-2718380 |
39 |
宣城市文房四宝专业工艺美术系列高评会 |
宣城市人社局 |
冯新年 |
0563-3023896 |
40 |
铜陵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铜陵市教体局 |
吴文彬 |
0562-2832884 |
41 |
铜陵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铜陵市教体局 |
吴文彬 |
0562-2832884 |
42 |
铜陵市卫生系列高评会 |
铜陵市卫健委 |
鲁 国 |
0562-2820633 |
43 |
池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池州市教体局 |
纪建军 |
0566-2317859 0566-2317814 |
44 |
池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池州市教体局 |
纪建军 |
0566-2317859 0566-2317814 |
45 |
池州市卫生系列高评会 |
池州市卫健委 |
王 梅 |
0566-3393895 |
46 |
安庆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安庆市教体局 |
焦贤松 |
0556-5513823 |
47 |
安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安庆市技师学院 |
严丰俊 |
0556-5030976 |
48 |
安庆市卫生系列高评会 |
安庆市卫健委 |
田 恬 |
0556-5347205 |
49 |
安庆市艺术系列高评会 |
安庆市文旅局 |
朱玉洁 |
0556-5542772 |
50 |
黄山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
黄山市教育局 |
左 扬 |
0559-2522753 |
51 |
黄山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黄山市教育局 |
左 扬 |
0559-2522753 |
52 |
黄山市卫生系列高评会 |
黄山市卫健委 |
余 晨 |
0559-2590117 |
53 |
省新闻系列高评会 |
省委宣传部 |
张 宏 |
0551-62608962 |
54 |
省出版系列高评会 |
省委宣传部 |
谭克琳 |
0551-62606920 |
55 |
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高评会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
梁 晔 |
0551-62173156 |
56 |
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评委会 |
省教育厅 |
查榕宁 |
0551-62815130 |
57 |
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评委会 |
省教育厅 |
查榕宁 |
0551-62815130 |
58 |
省自然科研系列高评会 |
省科技厅 |
卞晓庆 |
0551-62655987 |
59 |
省经济系列高评会 |
省经信厅 |
徐志龙 |
0551-62871817 |
60 |
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经信厅 |
胡 娟 |
0551-62871884 |
61 |
省工艺美术系列高评会 |
省经信厅 |
郭子珊 |
0551-62876691 |
62 |
省律师、公证系列高评会 |
省司法厅 |
司 君 |
0551-65982256 |
63 |
省会计系列高评会 |
省财政厅 |
李红波 |
0551-68150201 |
64 |
省地勘土地测绘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自然资源厅 |
路石勇 |
0551-62553227 |
65 |
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生态环境厅 |
阚云松 |
0551-62376659 |
66 |
省建设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住建厅 |
徐春雨 |
0551-62871257 |
67 |
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交通运输厅 |
曾 静 |
0551-63623549 |
68 |
省农业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农业农村厅 |
陈正顺 |
0551-62666821 |
69 |
省农业系列高评会 |
省农业农村厅 |
陈正顺 |
0551-62666821 |
70 |
省农业机械化专业高评会 |
省农业农村厅 |
陈正顺 |
0551-62666821 |
71 |
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水利厅 |
徐小杰 |
0551-62128408 |
72 |
省林业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林业局 |
余洪扬 |
0551-62635520 |
73 |
省艺术系列高评会 |
省文旅厅 |
李光松 |
0551-63608423 |
74 |
省图书资料系列高评会 |
省文旅厅 |
李光松 |
0551-63608423 |
75 |
省文博系列高评会 |
省文旅厅 |
李光松 |
0551-63608423 |
76 |
省群众文化系列高评会 |
省文旅厅 |
李光松 |
0551-63608423 |
77 |
省卫生系列高评会 |
省卫健委 |
张卓然 |
0551-62998022 |
78 |
省疾控中心卫生系列高评会 |
省疾控中心 |
赵东军 |
0551-63674910 |
79 |
省审计系列高评会 |
省审计厅 |
吴 尧 |
0551-64678232 |
80 |
省工程系列高评会 |
省国资委 |
张 龙 |
0551-62689013 |
81 |
省广电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广播电视局 |
徐瑞筠 |
0551-62850722 |
82 |
省播音系列高评会 |
省广播电视局 |
徐瑞筠 |
0551-62850722 |
83 |
省体育教练系列高评会 |
省体育局 |
裘志青 |
0551-62885043 |
84 |
省统计系列高评会 |
省统计局 |
牛继武 |
0551-62299715 |
85 |
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市场监管局 |
洪桂寿 |
0551-63356047 |
86 |
省药学专业高评会 |
省药监局 |
叶 圆 |
0551-62999219 |
87 |
省档案系列高评会 |
省档案馆 |
杨 影 |
0551-62609207 |
88 |
省地勘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地矿局 |
张婷婷 |
0551-64652360 |
89 |
省通信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通信管理局 |
聂 玲 |
0551-65680812 |
90 |
安省快递工程专业高评会 |
省邮政管理局 |
吴悦文 |
0551-65350949 |
91 |
省社会科研系列高评会 |
省社科院 |
叶信进 |
0551-63438326 |
92 |
省引进人才绿色通道高评会 |
省专家中心 |
凌 鑫 |
0551-62998227 |
93 |
省文学创作专业高评会 |
省文联 |
解晓雯 |
0551-62888277 |
94 |
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徐文军 |
0551-62663207 |
95 |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工程专业 高评会 |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程 明 |
0553-5923791 |
96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矿冶工程 高评会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高广新 |
0562-5861238 |
97 |
淮南矿业集团煤炭工程专业高评会 |
淮南矿业(集团)公司 |
刘燕燕 |
0554-7624574 |
98 |
省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专业高评会 |
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刘慧萍 |
0551-62865125 |
99 |
淮北矿业集团煤炭工程专业高评会 |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 |
陈开展 |
0561-4952468 |
100 |
马钢公司冶金和机械工程专业高评会 |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陶 然 |
0555-2880299 |
101 |
省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中(初)级评委会 |
省经信厅 |
郭子珊 |
0551-62876691 |
102 |
省实验科研系列中评会 |
省科技厅 |
卞晓庆 |
0551-62655987 |
103 |
省广播电视局艺术专业中评会 |
省广播电视局 |
徐瑞筠 |
0551-62850722 |
104 |
安徽广播电视台新闻专业中评会 |
省广播电视台 |
陈庆红 |
0551-65993192 |
105 |
安徽广播电视台工程技术专业中评会 |
省广播电视台 |
陈庆红 |
0551-65993192 |
106 |
安徽日报报业集团新闻专业中评会 |
安徽日报报业集团 |
白建升 |
0551-65179045 |
107 |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类 初级评委会 |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夏黎强 |
055162225960 |
108 |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初级 评委会 |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骆 峰 |
0553-8396955 |
109 |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初级评委会 |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李晓梅 |
0551-82189490 |
110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初级评委会 |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杨方中 |
0551-62187323 |
111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级 评委会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戚 韵 |
0551-62296202 |
112 |
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类中初级评委会 |
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张 灵 |
0551-63686621 |
113 |
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 系列中初级评委会 |
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崔 靖 |
0551-63675702 |
114 |
国营芜湖机械厂通用航空工程专业中级评委会 |
国营芜湖机械厂 |
何志雯 |
0551-5720242 |
115 |
省工商联建筑(电力)工程中级评委会 |
省工商联 |
李若水 |
0551-62775022 |
116 |
省煤田地质局工程系列中级评委会 |
省煤田地质局 |
李 灿 |
0551-65846053 |
117 |
省人才服务中心工程系列中级评委会 |
省人才服务中心 |
许 健 |
0551-62998288 |
118 |
安徽省安装和机械设备协会中级评委会 |
安徽省安装和机械设备协会 |
徐 俊 |
0551-62877011 |
119 |
安徽省水利水电协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评委会 |
安徽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
胡亚娴 |
0551-62624419 |
120 |
安徽省建造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评委会 |
安徽省建造师协会 |
牛 勇 |
0551-63664808 |
附件2(请使用A3纸对折打印装订)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单 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1-6页由申报人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7-10页由基层单位、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审机构分别填写,如填表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A4白纸)。
二、为使内容全面、具体、准确,应注意每表下栏的说明。
三、此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四、“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是指综合业务考试和破格面试,由职称评委会填写,申报人和各单位不需填写。
五、请用A4纸双面打印。
基本情况
姓名 |
现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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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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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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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寸彩色 照 片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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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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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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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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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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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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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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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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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党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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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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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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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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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及以上学历 |
入学至毕业时间 |
学 校 |
专 业 |
学 制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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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学术团休任何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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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一栏,主要填写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审批单位,实行岗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还需填写聘任时间。
2.学历一栏从最低学历依次填写至最高学历。
工作简历
起 止 时 间 |
单 位 |
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
职 务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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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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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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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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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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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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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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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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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经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起 止 时 间 |
专业或主要内容 |
学习地点 |
证明人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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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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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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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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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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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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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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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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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一栏,主要填写承担的任务及完成情况,以及名次排序。2.“完成情况及效益”,主要填社会及经济效益,要有数量概念。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完成) |
完成情况及效益 (获何奖励、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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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完成) |
完成情况及效益 (获何奖励、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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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 期 |
名称及内容提要 |
出版、登载、学术 会议交流及获奖情况 |
合(独)著、译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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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出版著作、论文要填写书名、书号或刊号、出版社名称、卷/期数、栏目、页码等。
2.合著要填写自己的名次和独立完成数量。
3.在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文章要注明学术会议名称、主办单位、文章交流的层次及获奖情况。
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
日 期 |
考试种类 |
考试科目 |
考试成绩 |
组织考试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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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辩 情 况 |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任职考核情况
时 间 |
考 核 结 果 |
类型(年度或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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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申报材料公示情况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推荐意见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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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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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县人社部门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公 章 年 月 日 |
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市、厅(局)人社部门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公 章 年 月 日 |
评审审批意见
专家评议组或同行专家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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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组 织 意 见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表 决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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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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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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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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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管 理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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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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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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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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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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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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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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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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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何种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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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资格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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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情 况 |
毕业时间 |
学 校 |
专业 |
学历 |
学制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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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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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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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破格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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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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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现 职 以 来 主 要 业 务 工 作 实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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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论文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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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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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审 核 意 见 职称管理部门 |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1.申报人须填写本表,每人一式20份,不另附纸; 2.“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栏中,须根据“标准条件”适用范围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填写专业称;
3.取得2种以上学历(学位)的,从第一学历开始填写(由低到高); 4.论文著作须写明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日期、出版社名称、字数等;
5.职称管理部门是指,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分级管理,具有相应级别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中、初级)、省直有关单位及省直属企事业单位(中、初级)。
附件4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的材料已经本单位审查,并按省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后无异议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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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系列 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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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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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 位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 作时间 |
行政职务 |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
合格学历情况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情况 |
申报何 专业技 术资格 |
继续教育情况 |
任期 考核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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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学历 |
学位 |
名称 |
资格 时间 |
聘任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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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大中专毕业证确定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呈报表
姓 名:
单 位:
申请专业:
技术资格: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年 月 日填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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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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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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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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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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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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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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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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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职务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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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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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何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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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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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何种外语、 水平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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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及学制、获何种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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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技 术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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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过 何种 技术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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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技术工作总结 |
|
注: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工作能力、取得成绩和今后设想、努力方向等
自 我 鉴 定 |
|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7
直接申报(破格) 专业技术
资格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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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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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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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学 历 |
全日制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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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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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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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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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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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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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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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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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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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申报 (破格)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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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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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破格)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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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厅)人社(事)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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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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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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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本人自愿五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文档下载:泗人社明电〔2021〕11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PDF下载:泗人社明电〔2021〕11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泗人社明电〔2021〕11号 附件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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