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 > 本级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阅读人次:  
【字体:

【负责人解读】刘义书记解读《关于开展泗县医疗服务态度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8-26 15:3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卫健委
【字体: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医务人员在服务态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实施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

三、整治内容

(一)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等情况,上班期间玩手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是否存在在医疗服务中不热情、不主动,语言上存在冷漠、厌烦、推诿、生硬、吼叫、骂人等侮辱性口语甚至出现摔砸东西、与人动手等行为。

(三)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不尊重患者,对患者缺少人文关怀等情况。

四、督导方式

(一)明查。查看诊疗相关情况、随机访谈患者、发放征求意见表等。

(二)暗访。组织暗访人员以患者身份,深入到医疗机构,调查了解服务态度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电话录音和隐蔽拍摄等。

(三)投诉举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在各科室、病区等显著地方张贴医疗服务态度举报电话,并设置投诉举报箱,根据反映问题严肃查处;要对每一名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定期抽查门诊病人,动态掌握医务人员医疗服务态度问题,并及时纠正;对情节严重应第一时间上报委六纪办。

五、处理办法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并严格落实,可根据情况予以全院通报批评、扣绩效工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低聘或解聘等处理。县卫健委将根据督导情况予以全县通报批评、不良行为记分和取消该医疗机构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医疗单位要按照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迅速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要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学习并开展讨论,明确整治行为及处罚规定,引导医务人员增强服务意识,约束不良行为的发生。

(二)坚持快查快办。县卫健委将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活动,若现场发现服务态度恶劣的,责成相关医疗机构从快处理;对顶风违规违纪的,交由相关部门一律从重从快处理;凡拒不配合调查处理的,视同顶风违规违纪处理。

(三)树立先进典型。各医疗机构每月要开展一次“服务之星”评比活动,在医院内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树立医务人员“行风正、服务优、形象佳”的良好形象,提升全县人民就医满意度。县卫健委年终开展全县卫健系统“服务之星”评比,组成一支“服务之星”宣讲团,巡回开展宣讲活动;对活动中涌现出的群众满意度高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进行表扬,作为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职务晋级的重要依据。

关于开展泗县医疗服务态度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