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县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督导的通知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
为不断提升我县医疗机构各专业诊疗水平,推进科室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控制能力, 现委托县各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对全县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和分组
本次督导分为督导一组和督导二组两组,督导一组由县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县人民医院专家组成,督导二组由县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县中医院专家组成。两个督导组负责督导的医疗机构见附件1,督导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7月23日。
二、督导方式和内容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取病历、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各专业医疗质量与督导标准对医疗机构的院感、内科、外科、护理、妇科、产科、病案、麻醉、超声诊断、临床检验、药事管理、影像诊断、门诊管理专业等质控工作,其中院感质控中心专家要对各医疗机构核酸采样点进行现场审核,同时要回访负责采样的医务人员在采样时是否做到相应级别个人防护,对核酸采样点设置不规范或采样时个人防护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指导规范设置采样点、做好采样时的个人防护。
三、督查结果运用
县卫健委对此次督导结果予以全县通报,对督导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四、相关要求
1、督导专家组要严格按照督导内容,公平、公正开展督导工作。
2、督导组督导结束后要召集医院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对督导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反馈单(见附件2,每个专业都要写一份反馈单)一式三份,委医政医管股、被督导单位、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各一份。
3、各督导组要轻车简从、求真务实,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4、督导一组用车由县人民医院提供,督导二组用车由县中医院提供。
5、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医务科于7月30日前要将各单位检查得分情况反馈单(见附件2)纸质版交至委医政医管股惠雅秀处。
联系人:王 昊 惠雅秀
联系电话:7090148
附件:1、督导一组、督导二组督导单位
2、督导发现问题反馈单
3、2021年医院质量督查评分汇总表
4、2021泗县医疗质量管理专业质控中心成员名单
5、全县2021年质控检查标准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06月25日
附件1
督导一组督导单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屏山镇卫生院、大杨乡卫生院、瓦坊乡卫生院、黄圩镇中心卫生院、大庄镇中心卫生院、墩集镇卫生院、大路口乡卫生院、丁湖镇卫生院、泗城镇卫生院、长沟镇中心卫生院、徐贺卫生院、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
督导二组督导单位
山头镇卫生院、刘圩镇中心卫生院、黑塔镇卫生院、小梁卫生院、草庙镇卫生院、草沟镇中心卫生院、瓦韩卫生院、单氏中医医院、西城永康医院、康复医院、友好医院、康宁精神病医院、顺康医院。
附件2
督导发现问题反馈单
_________专业质控 被督导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
一、亮点
二、基本情况
三、发现问题
四、改进建议
五、上一轮督导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上轮督导发现 个问题,详情如下:
如:1、不良时间分类及分级未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已整改
2、制度未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未整改
督导专家:________、________ 督导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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