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审计局关于安徽泗州面粉有限公司第二批“中国好粮油”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审核结果的公告
按照县政府安排,我局组织人员,自2020年10月15日起,对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申报的安徽泗州面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州面粉公司)第二批泗县“中国好粮油”项目财政拨付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泗州面粉公司对其提供的优粮优、加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销投资的项目及金额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现将审核结果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泗州面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红,住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南二环东段北侧,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泗县支行,账号为20334132400100000218601,经营范围为粮食收购、加工、销售、储存、小麦粉及其制品、副产品加工、销售、仓储租赁、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二、审核依据
本次审核依据为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粮行联〔2018〕100号)第四章第十五条‘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项目以企业投资为主,省以上财政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高于总投资额的30%”。
三、审核范围
泗州面粉公司申报的第二批泗县“中国好粮油”项目2019年8月-2020年9月优粮优加、至2020年优粮优购、投资项目资金补助。
四、审核过程
(一)审计组对泗州面粉公司申报的优粮优加投资项目所购设备的购买合同、发票及汇款凭证逐一核对,并进行实地盘点,发现部分设备无汇款凭证,只有生产厂家现金收款证明,视同未付款,本次审核予以审减。
(二)泗州面粉公司申报的优粮优购补助差价,2019年10月参照第一批“中国好粮油”市场价,2019年12月、2020年1月、2020年3月依据粮食部门审核参照安徽省泗县旭峰面粉有限公司和泗县金丰面业有限公司差价计算补助,2020年9月参照安徽省泗县旭峰面粉有限公司和泗县金丰面业有限公司市场价2.36元/公斤。
(三)审计组对泗州面粉公司优粮优储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发票及汇款凭证逐一核对,并进行实地取证。
(四)审计组对泗州面粉公司申报的优粮优销项目,标牌及材料打印费未能反映为“中国好粮油”所用,以上两项支出予以审减。
五、审核结果
财政补助资金申报208.31万元,审定200.95万元,审减7.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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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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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补助项目 |
申报 |
审定 |
审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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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付(差 |
财政补助 |
实付(差 |
财政补助 |
实付(差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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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优粮优加 |
524.82 |
157.45 |
520.34 |
156.10 |
4.48 |
1.34 |
2 |
优粮优购 |
87.29 |
26.19 |
72.81 |
21.84 |
14.48 |
4.34 |
3 |
优粮优储 |
76.68 |
23.00 |
76.68 |
23.00 |
- |
- |
4 |
优粮优销 |
5.57 |
1.67 |
|
0.00 |
5.57 |
1.67 |
合计 |
694.36 |
208.31 |
669.83 |
200.95 |
24.53 |
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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