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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

发表时间:2021-09-16 14:4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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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泗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所、执法局、各液化气瓶充装站:

为贯彻落实《宿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通知》(宿市监办函〔2021226)、县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大连液化石油气罐爆炸事故立即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泗安办〔202121)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液化石油气市场治理,经验研究制定本方案,现将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21.9.14

 

 

 

 

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

为贯彻落实《宿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通知》、县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大连液化石油气罐爆炸事故立即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液化石油气市场治理,经验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不断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确保相关特种设备安全、计量器具精准、液化气质量优良,推动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任务

(一)打击垄断、维护公平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存在的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和纠正,重点查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统一涨价、限定交易、拒绝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垄断经营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净化市场严查瓶装液化石油市场混淆、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强化价格监管、治理价格违法密切关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动态,及时掌握价格变动相关信息,做好分析研判和应急预警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注意线索摸排,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强化安全监管、防范安全事故全面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瓶在充装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液化气站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防范瓶装液化气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提升产品质量、严禁销售掺杂掺假液化气重点加强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发现非法充装二甲醚等行为,及时立案查处。

(六)强化计量监管、打击缺斤少两严厉打击液化气充装站使用改装、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以及未事先抽取残液,造成“缺斤少两”等计量欺诈行为。

、整治时间和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21年9月—2021年11月。

(一)宣传自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20日)。各级单位认真梳理瓶装液化石油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等行为的表现形式,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受理核查案件线索。组织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召开专题宣传或告诫会议,必要时要上门对企业进行宣传指导,督促企业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报告上报给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集中查处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行动,发现有关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存在固定或变更价格、分割销售市场等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条件等垄断行为的,以及有关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应先行核查,掌握初步证据后先报市局汇总后再报省局处理。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存在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不明码标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违法行为;对无充装许可证充装气瓶、倒灌倒卖、充装过期和报废气瓶等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充装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行为;对掺混二甲醚、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对缺斤少两、计量器具未经检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等计量违法行为单位及时进行立案查处,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市公共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三)全面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0日)。对有关企业和行政机关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开展“回头看”,了解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梳理和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特设股牵头负责整治行动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信息报送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法制股负责执法监督和案件核审等工作;12315指挥中心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和线索分流转办等工作;特种负责液化气站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环节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质量股负责组织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抽检工作;表计股负责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使用改装和不合格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工作;个民股负责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的督促指导工作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瓶装液化石油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综合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各类违法行为的线索摸排和案件查处工作。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树立全局观念,把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各有关股室要建立高效协同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切实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责任落实。对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认真摸排,充实执法力量,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不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强化协同配合,创新工作机制。单位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不断完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扎实抓好行业领域内专项整治,把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为巩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深入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整治成果。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全民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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