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泗县气象局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制度的通知
关于修订《泗县气象局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制度》等的通知
气象台、综合办公室、防灾减灾科、气象服务中心:
鉴于安徽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规范已经进行了改革,根据《应急与减灾处关于开展预警叫应相关标准规范修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参照《宿州市气象局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制度》,我局重新修订了《泗县气象局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制度》等,请遵照执行。
附件:1.泗县气象局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制度
2.泗县气象局内部“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3.泗县气象局内部“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4.泗县气象局“叫应”服务工作流程图
5.
泗县气象局外部“叫应”开展情况登记表
泗县气象局
2025年3月11日
附件1
泗县气象局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规范我局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标准和流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县开展“叫应”服务的气象灾害种类,主要是暴雨、台风、强对流等突发灾害性天气。
第三条 “叫应”服务分类:“叫应”分为内部“叫应”和外部“叫应”。内部“叫应”是指气象台值班人员通过电话向局主要负责人或带班领导、气象台负责人提醒关注天气情况的行为,通报天气实况、未来天气趋势以及可能诱发气象灾害风险;外部“叫应”是指局主要负责人、气象台值班人员等通过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手段向本级党政领导、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城市管理、住房建设等相关涉灾部门负责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城区防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通报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情况,与县应急局协商叫应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并通过省突发平台、应急广播等方式提醒村(社区)防汛责任人防范灾害的行为。
第四条 “叫应”服务的开展。气象台在发布暴雨、台风、强对流等突发灾害性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后,业务值班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开展内部“叫应”;气象台在发布暴雨、台风、强对流等突发灾害性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后,局主要负责人或带班领导、业务值班人员应当通过电话、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第一时间开展外部“叫应”,做好记录,及时将“叫应”情况录入“全国气象灾害预警叫应联动信息共享平台”。
第五条 自预警发布之时起15分钟内完成“叫应”服务。
第六条 每年4月底前与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对接,共同商定优化完善外部“叫应”标准和流程,并将新修订的“叫应”标准和流程及时更新上传“全国气象灾害预警叫应联动信息共享平台”。
第七条 每年11月30日前向省局应急与减灾处上报年度总结,包括前一年12月1日到当年11月30日“叫应”服务情况、服务效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同时抄送市局业务科。
附件2:
泗县气象局内部“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叫应等级 |
启动标准 |
预警信号图标 |
预警信号标准 |
内部“叫应”工作流程 |
二级 |
(1)暴雨:已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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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时降水量75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水量达150毫米以并持续。 |
1.值班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叫应”局带班领导、气象台负责人,叫应时,要通报天气实况、未来天气趋势以及可能引发的气象灾害风险; 2.密切关注中小河流、水库等风雨实况及影响,根据需要每3小时滚动制作发布天气情况快报。 |
(2)台风:已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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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时内已经或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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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对流:已发布强对流橙色预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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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3小时内出现下列条件之一: (1)阵风10级以上雷暴大风(2)直径10毫米以上冰雹(3)强雷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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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1)暴雨:已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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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时降水量达10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水量达200毫米以并持续。 |
1.值班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叫应”局主要负责人和带班领导、气象台负责人; 2.密切关注中小河流、水库等风雨实况及影响,根据需要每1小时滚动制作发布天气情况快报。 |
(2)台风:已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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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时内已经或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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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对流:已发布强对流红色预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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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3小时内出现下列条件之一: (1)阵风12级以上雷暴大风(2)直径20毫米以上冰雹(3)超强雷电活动。 |
附件3:
泗县气象局外部“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叫应等级 |
启动标准 |
预警信号图标 |
预警信号标准 |
外部“叫应”工作流程 |
二级 |
(1)暴雨:已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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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时降水量75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水量达150毫米以并持续。 |
1.气象台及时通过12379平台、应急广播系统等渠道,提醒村(社区)防汛责任人。 2.业务值班人员通过电话“叫应”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7022276)或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7022009),与县应急局协商叫应预警覆盖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确认其收到后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通过电话“叫应”县政府分管气象、水利部门的负责同志,通报天气实况、未来天气趋势。 4.自预警发布之时起15分钟内完成“叫应”服务。 |
(2)台风:已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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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时内已经或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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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对流:已发布强对流橙色预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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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3小时内出现下列条件之一: (1)阵风10级以上雷暴大风(2)直径10毫米以上冰雹(3)强雷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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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1)暴雨:已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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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时降水量达10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水量达200毫米以并持续。 |
1.气象台及时通过12379平台、应急广播系统等渠道,提醒村(社区)防汛责任人。 2.业务值班人员通过电话“叫应”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7022276)或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7022009),局主要负责人同时叫应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城市管理、住房建设等相关涉灾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县应急局协商叫应预警覆盖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确认其收到后做好记录。 3.局主要负责人通过电话“叫应”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通报天气实况、未来天气趋势。 4.自预警发布之时起15分钟内完成“叫应”服务。 |
(2)台风:已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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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时内已经或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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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对流:已发布强对流红色预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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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3小时内出现下列条件之一: (1)阵风12级以上雷暴大风(2)直径20毫米以上冰雹(3)超强雷电活动。 |
附件5:
泗县气象局外部“叫应”开展情况登记表
预警信号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启动类型: ¨ 暴雨 ¨ 台风 ¨ 强对流
部门 |
叫应对象 姓名 |
叫应方式(1电话、2微信、3QQ群、4其他) |
是否确认对方收到 |
叫应时间是否在预警发布15分钟内 |
是否及时填报“叫应”系统(预警发布1小时内) |
开展叫应人 |
县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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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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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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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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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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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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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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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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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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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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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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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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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圩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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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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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坊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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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头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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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圩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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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塔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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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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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口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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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集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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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沟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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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湖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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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沟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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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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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城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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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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