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泗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泗县县委、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泗办秘〔2010〕30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拟订具体实施意见并督促落实。
(二)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县领导同志及县信访局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
(三)坚持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和突发性信访事件。
(四)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六)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对县委、县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乡镇、开发区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八)组织县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督办县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
(九)组织全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组织全县信访干部培训工作,开展信访法规政策宣传。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做好全县、全市、全省及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
(二)完成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工作。
(三)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四)根据省、市信访局安排,认真开展“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配齐配强县信访局干部队伍,同时加强全县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五)开展宣传安徽省《信访条例》实施10周年活动。
(六)做好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
(七)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和稳控专项行动。
(八)开展每2个月一次重点信访事项专题督查活动。
(九)认真做好办理县领导批示案件工作。
(十)做好初信初访办理工作。
(十一)开展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工作。
(十二)大力推行“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2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2016年本机构无任何变化,在职工作人员增加一名。
四、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9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6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及建议
附:泗县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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