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2020年度泗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担当信访、智慧信访、效能信访、法治信访、满意信访,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强化属地责任,规范工作程序,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强化源头预防、推进“事要解决”,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安徽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目的
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强化属地责任,规范工作程序,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内容
1、考核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工作、体现工作创新的原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
2、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单位(部门)【具体名单见附件2】。
3、考核主体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制定,县信访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和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4、考核方法
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全面细致的要求,具体程序是:
(一)考核方式。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采取检查考核与业务考核,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计分办法。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均采用100分制。
(三)评查步骤。在各单位进行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县信访局根据日常报送材料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适时组织考核人员进行实地核查。
(四)结果认定。信访局在完成考核工作后,及时汇总考核情况,提出考核初步意见并逐级上报。
关于印发《2020年度泗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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