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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1-05-25 10:2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畜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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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牧〔202145  

           

关于印发《泗县2021年水生生物

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中心所属各站所:

       为做好今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通知》(皖农渔函202142号)和《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宿州市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农办渔函20211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制定《泗县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泗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4日

泗县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安徽) 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60 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通知》(皖农渔函[2021]4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有效促进我县水域生态文明和现代渔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计划安排、预期目标

(一)实施内容

2021年度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品种鲢鱼、鳙鱼和草鱼,预计放流苗种数量200万尾。

(二)计划安排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任务56月初进行招标采购,确定好增殖放流物种具体单位。7旬至 8底将招标采购的增殖放流苗种放流到指定区域,同时做好增殖放流绩效评价和总结工作。

(三)预期目标

1、预期目标。本项目主要内容是在新汴河泗段区域内进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通过增殖放流,因地制宜补充经济鱼类和地方保护性水生生物种群数量,加快了新汴河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2、生态效益。通过人工增殖,将苗种直接投放入保护区内,补充种群数量,优化生 态结构,有效修复生态系统,促进生态平衡。我县新汴河段生态系统覆盖面积大、结构复杂、生物种类丰富在调节气候、净化环境、保障我县饮用水源地生态平衡、饮用水质量安全等方面功能显著,对维持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保障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3、社会效益。渔业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农民就业、实施乡村振兴以及维护当地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增殖 放流,有效促进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带动苗种繁育、运输、配套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就业问题。

4、经济效益。增殖放流的实施可有效修复渔业资源,增加放流品种生物量,利用天然的生物饵料,迅速增长,在较短的时间内达 到可捕规格,增加渔民的渔获量,提升渔获物的经济价值,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二、组织实施

按照 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原农业部第 20 号令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  9401-2010)安徽省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DB34/T1005-2009)等相关要求由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一) 项目实施地点

增殖放流地点为新汴河泗县段泗县新汴河全长36.65公里,面积485公顷。沟口宽132138米,水域宽阔,适宜增殖放流。

(二)具体实施内容

 

 

品  种

规  格(cm

数   量(万尾)

鲢鱼

3

140

鳙鱼

3

30

草鱼

3

30

合计

 

200

注:投放数量不低于200万尾(以实际中标数量为准)。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增殖放流顺利实施,成立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主任黄浩任组长水产站、中心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县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增殖放流组织协调工作。

2、加强技术支撑。为保障增殖放流顺利实施,领导小组成立技术支撑团队,改进并完善本次增殖放流技术体系,推进放流稳固落实,促进放流少走不走弯路。增殖放流实施后责任到人,负责放流后的管理实行责任制。

3、项目采购方式。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文件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信誉良好、苗种质量高的苗种生产单位为本次放流供苗单位。供应商应具备1、营业执照2、县级及以上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3、所供苗种必须提供安徽省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保证放流资金高效合理利用。

4.加强监督管理。县公证处申请,由县公证处作为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公证机构,全过程进行监督。邀请相关单位和有关方面专家及渔民朋友参与放流活动,以加强对放流活动的监督。

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力度,确保放流顺利实施。一是对放流资金进行审计,放流后向有资质的审计部门提出申请对该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二要实行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的财务管理规定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三是强化放流后监管,打击“偷毒炸”等违法行为。

 

 

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领导小组

 

 长:      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县水产

        谭国辉    县水产

             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李腾飞   县水产 

专家组成员:谭国辉   县水产

                 县水产

            张桂英  县水产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产站,王刚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协调、监管等具体工作。

文本下载:泗牧〔2021〕45号关于印发《泗县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PDF 下载:泗牧〔2021〕45号关于印发《泗县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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