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塔镇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黑塔镇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禁毒工作各成员单位:
现将《黑塔镇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蔓延势头,确保毒品原植物“零种植”、毒品“零产量”。
泗县黑塔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
黑塔镇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防止非法种毒问题反弹,持续巩固全镇禁种铲毒工作成果,根据国家、省、市、县禁毒办关于禁种铲毒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7号)及《泗县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泗禁毒办〔2020〕7号)为依据,贯彻市、县禁毒委关于禁种铲毒的工作安排,坚决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我县镇禁种铲毒工作开展,坚决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反弹势头,不断提升禁毒工作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各村民委员会、镇禁毒工作各成员单位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加大禁种铲毒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严肃失职问责,让“一棵不能种”“少种违法、多种犯罪”的禁种理念深入人心,坚决杜绝种植食用、治病陋习,确保实现“零种植”、“零产量”工作目标。
三、工作步骤
(一)集中宣传部署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
各村民委员会、镇禁毒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全面动员部署,召开禁种铲毒工作会议,制定适宜本村、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发挥村组小组长、网格员作用,采取有力工作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禁种铲毒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阵势,通过广播、宣传册、“两微一抖”及普法教育等多种形式,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确保禁种宣传深入人心,发动和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禁种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重点梳理排查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
各村要全面梳理、回访本辖区非法种毒人员信息,摸清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情况,深入非法种毒行为高发地区,结合禁种宣传工作走访往年查处非法种植人员家庭,动员群众主动将毒品原植物种籽、幼苗实行灭活,并将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籽、幼苗上交镇派出所,追溯种子来源、去向,对非法持有、使用罂粟壳、种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严防种子落地。同时对其送上一封《泗县关于依法严厉打击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通告》(见附件一)。
(三)踏查督导铲毒阶段(2021年3月至5月)
各村要紧紧抓住罂粟开花、结果、割浆关键阶段,全面动员部署、组织人员力量、运用科技手段,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城郊小区等重点地区,开展拉网式踏查铲毒行动,严防罂粟开花、结果、收种,杜绝割浆制毒现象发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铲除、严格查处,确保铲毒务尽,做好充分准备迎接国家、省、市、县禁毒办无人机航测巡查。镇禁毒办将适时组织禁毒办成员单位对全镇踏查铲毒情况进行全域督导检查,并在全镇通报检查情况,镇纪委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6月)
各村对本村禁种铲毒工作成果进行总结评估,对发现铲除毒品原植物株数以及破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刑事、治安案件数、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对禁种铲毒失职失责人员追责情况工作数据进行统计,并提交书面工作总结上报镇禁毒办,镇禁毒办对各阶段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通报全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镇禁毒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压力,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坚决克服消极被动、麻痹松懈的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禁种铲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细化工作举措。
镇禁毒办积极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健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宣传力度,将传统媒体与“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充分结合,扩大禁种铲毒宣传面,提高群众禁种意识;在人工踏查铲毒基础上强化运用无人机航拍等科技铲毒手段,确保铲毒全面无死角;镇派出所要提升发现能力水平,严格打处非法种毒违法犯罪行为,杜绝以罚代处、降格处理,以打击促宣传,切实达到法律震慑效果。
(三)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成效。
各村要落实包保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压实村组干部责任,强化实地督查,确保措施落到实处。镇禁毒办将各村上报及明察暗访情况进行总结,并视情对禁种铲毒工作不落实、慢作为、不作为、成效差的村以重点整治,并严肃追究相关失职人员的责任。
附件一:泗县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通告
附件一
泗县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通告
罂粟,俗称“大烟”,是制造传统毒品鸦片、海洛因的主要原料,其种子、幼苗、花朵、果实都含有毒性,人食用后会上瘾,严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我们国家严禁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发现种植的将坚决铲除,并对种植人依法进行处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禁种铲毒工作,坚决遏制并消除我县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情况,实现全县“零收获”、“零种植”的工作目标,泗县禁毒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春季铲毒”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经发现坚决予以铲除。要坚决根除吃罂粟苗、看罂粟花、喝罂粟水等错误行为和观念,要积极响应国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的号召,不留种、不种植,打造全县一片净土。
二、对无视国家法令而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其违法犯罪记录将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对本人和子女的升学、入伍、就业等行为有严重的影响,同时还会少发或扣发粮补、地补、低保等各种补助。
三、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1株以上500株以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非法种植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3000株以下的,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四、公安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行动,坚决与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制止、检举、揭发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凡如实举报、提供各种有效线索者,公安机关将根据线索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为其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10。
泗县禁毒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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