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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圩镇2021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1-01-21 11:0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黄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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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圩镇2021年度居民养老保险

工作实施方案

黄政〔202119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切实保障和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完成县政府下达我镇2021年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泗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全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26627人,其中500元档次及以上任务8000人(各村缴费任务分解表附后),待遇领取人员养老保险金发放率达到100%。

二、时间安排

养老保险年度缴费任务最后完成时间节点为2021331日。

三、缴费标准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选档缴费制。缴费档次标准统一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 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4个档次。根据居民收入情况,逐步提高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完善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居民选高档、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未来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

四、缴费补贴和特殊群体代缴标准

1、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财政补贴,缴费补贴标准为: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 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 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2.对符合居民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等特殊困难群体,县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人员,县政府按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井按规定给予补贴。

3.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户父母参保,由县政府在统一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每年40元补贴。对于政府代缴特殊群体为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如果一人有多重身份的,只能选择一种身份进行代缴。

五、缴费方式

缴费实行银行预存代扣制。

1.参保人员可将应缴的保费及时足额存入本人缴费社保卡或存折,由银行代扣代缴。

2.委托亲友或村干部代收代存。

3.利用支付宝进行智能缴费。县居保中心为每个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代缴和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并按养老保险国家规定计算利息。

六、养老保险待遇确定

1.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目前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15 元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 139个月)确定。参保人死亡后, 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鼓励符合条件的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

2.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时,对65岁及以上参保的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增发高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元。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本地统一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外,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1年,增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2元。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把实施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体系,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强化措施,攻坚克难,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春节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通过广播、网络、明白纸、宣传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政策要点,大力宣传实施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给居民带来的实惠,引导居民积极参保缴费。通过广泛宣传,使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全镇上下关心支持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调度。由镇政府居民养老保险领导小组牵头,从党政班子成员选派人员成立督查组,赴各村督查指导政策落实、保费收缴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天报、周调度、周通报制度,交流工作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力,进行诫勉谈话。

八、奖惩办法

1.各村要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人,相关表格于镇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后第二天下午下班前交到镇党政办。

2.对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任务的村,按每参保缴费1人奖补1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工作经费。按照各村完成任务的比例,从高到低,评出前3名,进行通报表彰,第一名的村奖励4000元、第二名的村奖励3000元、第三名的村奖励2000元(所有奖金用于村级有功人员奖励)。同时给予对应村的行政包村人员,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3.对2021年3月20日下午5点之前未完成任务的村,时间延续到本年度3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任务的村书记、主任为重点调度对象,并给予通报批评。凡2021年3月31日下午5点之前仍未完成任务的村(以县级反馈名单为准),最后一名的村书记、主任降为副职,领取副职工资直至完成该项工作,对所在村完成比例最后一名的包组干部,实行免职处理。同时扣发该村奖补工作经费。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量大面广,希望所有干部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立场,以严谨的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黄圩镇2021年度养老保险任务分解表

 

 

 

黄圩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  

 

黄圩镇2021年度养老保险任务分解表

 





序  号

行政村

总任务(人)

500元及以上档任务(人)

备  注

1

黄圩村

1808

543

 

2

东北村

2296

690

 

3

刘宅村

1891

568

 

4

华新村

2528

760

 

5

孙苏村

1452

436

 

6

王宅村

1928

580

 

7

红星村

2145

644

 

8

三侯村

1940

583

 

9

卢圩村

2085

626

 

10

曹场村

2193

659

 

11

武圩村

1506

452

 

12

三官村

2172

653

 

13

巩沟村

1331

400

 

14

时邵村

1352

406

 

合计

 

26627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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