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泗县公安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阅读人次:  
【字体:

《关于印发〈泗县公安局关于高空抛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3-26 10:5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公安局
【字体:

各派出所:

现将《泗县公安局关于高空抛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传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按照要求贯彻执行到位。

                                

                                         泗县公安局

                                       2021325

 

泗县公安局关于高空抛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居民小区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我局积极行动,通力组织协调城管、住建部门,决定开展禁止高空抛物相关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全县辖区内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宣传、教育、整治,让群众广泛认知高空抛物的危害性、违法性,及时发现查处一批进行高空抛物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居民区高楼相关工作管理,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提供安全保证,全力提升我县文明建设程度。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高空抛物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孟宪金任组长,治安大队大队长陈兆富任副组长,刑侦大队大队长许正锋、法制大队大队长周楚、督察大队大队长吴怀进、信访室主任钱虎任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治安大队教导员韩猛任办公室主任,各派出所为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高空抛物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标准,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责任。同时,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处理高空抛物所造成的突出问题,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小区检查维护。规定小区物业应对外墙瓷砖定期排查维修,必要时铲掉瓷砖更换防水涂料。有外推窗户的小区,物业应免费上门维修,对有坠落危险的窗户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进行更换,超出保修期及时提醒业主进行更换,并登记在册做好记录。利用小区共有收益,在小区高层安装防坠网或增建楼裙,防止高空抛物,提升避害效果。

  (二)规范监管治理机制。辖区派出所设立高空抛物治理专员,公开办公电话,以便群众发现高空抛物及时汇报、及时处理。辖区派出应加大巡逻走访力度,主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高层建筑环境治理中的固体废物,烟花爆竹、高层建筑垃圾等安全隐患进行常态化排查。同时积极与住建、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应联合办公,规范建筑标准,如外推窗户统一改平推窗户或内推窗户,窗户采用国际标准,高层住宅统一安装监测高空抛物的监控。

  (三)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高层建筑小区的物业管理合同范本或者物业管理条例范本,在范本中专门针对物业如何采取避免高空抛物的措施进行规定,如规定小区业主不得在高空晾晒衣物、小区统一安装防坠网、高层阳台保持清洁、小区安装针对高空抛物的摄像设施等,增加物业公司的管理义务,物业只有采取了上述措施,才会在司法实践中被视为已经尽到了管理义务而免于承担责任。

  (四)加强严禁高空抛物相关宣传工作。

   1、在泗县公安局“平安泗县”微信公众号转“高空抛物”相关内容的推文,并发动全体民辅警转发到微信朋友圈、民辅警微信工作群,扩大知晓范围。

   2、主动联系移动、电信、联通三家公司,向泗县全部移动、电信、联通居民户发送禁止“高空抛物”提示信息,广而告之。

   3、编印“致全县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在全县居民小区张贴发放,并在泗县广播电台滚动播放“致全县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内容,号召全县居民自觉行动起来,杜绝高空抛物,创建美好家园。

   4、在中小学校开展“我是小小安全监督员”、《消除高空抛物,我在行动》手抄报展等活动,提醒家人从自身做起,杜绝高空抛物。在社区开展高空抛物图物展,将本辖区内曾经发生过的高空抛物事件汇总,进行图文+实物展览,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5、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体进行曝光,以震慑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广大群众。

 关于印发《泗县公安局关于高空抛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泗县公安局关于高空抛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