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作者:刘国鸿 发布日期:2021-03-31 17:05 信息来源: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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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就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方面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各县直单位部门链接—泗县县直部门—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http://www.sixian.gov.cn/public/column/25242?type=4&nav=3)。如对本报告有任何意见、建议,可与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汴光社区玉兰路118号卫生健康大楼413室。邮政编码:234000,邮箱:sxwjw2016@163.com联系电话:0557-709518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泗县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把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作为全方位展示泗县卫健形象、高质量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力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

(一)主动公开。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履责。2020年度,我委围绕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凡《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二是加强领导,强化机构。我委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工作考核,组织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收集各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和意见,汇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报送有关材料。三是拓展渠道,广泛公开。加强“两微”(微博、微信)新媒体建设。及时发布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动态、相关文件和政策法规以及各乡镇卫生健康工作动态。加强信息公开基层阵地建设。积极利用基层宣传平台,以各医疗卫生机构为载体,通过宣传橱窗、候诊大厅等平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政策的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卫生健康工作新风尚。2020年,泗县卫健委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95条,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0年全年无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调整主动公开目录。以升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契机,依据近年来国家对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新《条例》有关规定,完善调整县卫健委主动公开目录。二是管理重要政府信息。对县卫健委近年来制发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及时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发布了公开说明。三是推进健康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对标对表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我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编制《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细化实化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和载体,对群众普遍关心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公共卫生服务事项等作为公开重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及时消除群众不必要的误解和疑虑。

(四)平台建设。2020年,我委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调整完善了我委信息公开目录,涵盖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科室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充实了工作力量,明确了委机关各股室任务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编制规范。三是及时组织委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新条例,积极参加县府办组织的政务信息写作等工作培训,确保规范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48

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0

-63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1

12

行政强制

0

+4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方面,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领会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要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我委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鉴定其属性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信息及时公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方面,信息公开内容与社会各界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进行梳理,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