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县医疗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姜盈盈 发布日期:2021-11-18 15:51 信息来源: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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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卫医政202138

关于做好全县医疗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当前,本轮疫情波及21个省份。随着冬季来临、气温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风险增加冬春季是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同时冬春交替之际是我国传统春节,人口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多,多种因素交织叠加,疫情防控形势会更加严峻复杂,进一步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各项防控措施,牢牢守住医院感染防控底线,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

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的前哨点、医疗救治的主阵地和人群聚集的重点场所,防控风险与日俱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时刻关注疫情走势和变化严字当头、毫不松懈,做好打硬仗的思想准备和行动准备,全力以赴查堵漏洞、补齐短板、固牢根基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医疗机构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为全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二、切实强化医疗机构设施设置管理要求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相关设施设置各项要求。发热门诊要在医院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人流、物流、空气流与医院其他区域严格物理隔离。普通门诊、急诊、发热门诊通道要严格分开,不得共用相同通道,通道之间不得存在交叉。定点医院要将新冠肺炎患者收治于医院独立区域的独立病房楼,新冠肺炎患者不得与其他疾病患者共用相同的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病房楼及其所在区域要与院内其他区域人流、物流、空气流严格物理隔离。强化人物同防,建立健全物防+人防+技防三防保障体系。做好医院环境消杀工作,个人国际快递、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及快递不得寄到医院。持续聚焦重点科室、重点人群、重点环节、慎终如始,全力抓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三、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切实强化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严格按照发热门诊设立和管理的工作要求,所有发热人员就诊需到设立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未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发热病人,按照转诊流程将发热病人转至发热门诊进一步治疗,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对在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要在4-6小时内予以反馈,检测结果回报前要对患者进行留观。对于具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要严格闭环管理诊所和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医疗机构测温设备故障或测量误差较大的要立即维修,严格开展预检分诊,对相关症状患者,规范开展流行病学史问询、身份信息登记,并按要求报送信息。

、落实医疗机构各项防控措施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指引的通知》(皖卫医秘〔2021206号)《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6号)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医疗机构要继续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各环节管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普通门诊、急诊、病区管理;加强医院人员管理,持续强化人员培训,规范医务人员和食堂、保安、物业保洁等人员健康管理和体温测量报告,做好医院职工全员防护,配齐配足防护用品消毒用品。规范环境清洁消毒,做好环境消杀、物表消毒,及时、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确保安全。

五、扎实推进疫苗接种

新冠疫苗接种点要按照国家有关疫苗接种要求,积极推进重点人群的疫苗加强免疫和3—11岁人群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根据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方案的通知》(泗疫指办秘〔202117号)文件要求,做好3-11岁人群的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保障工作。

六、加强物资储备

各医疗机构要定期对医用防护用品、消杀用品、核酸检测试剂、医疗救治设备和急救药品进行盘点理清防疫物资储备底数、补齐物资储备短板,各类防护物资储备量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的需求。

七、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定期开展院感防控全员培训,强化感染防控意识,提升防控知识与技能,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手卫生、咳嗽礼仪、消毒隔离、防护用品的使用、医疗废物管理等)。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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