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住房保障

作者:许轶 发布日期:2022-03-28 10:35 信息来源: 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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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政策解读

一、解读主体:泗县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二、解读内容:

农村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对象包括哪些?

根据《泗县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修订)》(泗发[2021]23号)文件规定,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农村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对象包括:农业转移人口中取得城镇户籍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住房保障的方式有几种?

有两种,分别是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目前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

农业转移人口租赁补贴标准是多少?

根据《若干措施》,对农业转移人口中符合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发放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900元房屋租赁补贴。

办理租赁补贴具体的条件有哪些,向哪个部门申请?

按保障对象不同分为两类:一是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

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居民户口,并在当地实际居住;

2.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我县的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

3.申请家庭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出售、赠与、征拆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因病、事故等特殊情况除外;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5.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是新就业的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向县房管中心申请。

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申请人和共同承租人(如有)自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出售、赠与、征拆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因病、事故等特殊情况除外;

2.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我县的公租房保障标准;

3.在申请之日前已与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单位或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且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

4.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5.申请租赁补贴的要在申请补贴所在地实际租房居住,并进行租赁备案,且持有本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6.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地点在哪里?

符合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条件的在社区服务中心办理;符合新就业的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条件的,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房管窗口)办理。

三、解读方式:宣传明白纸

四、解读时间:2022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