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3-15 00:00:00 信息来源: 泗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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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宿政办秘〔2017〕15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加快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公路交通一体化,助力乡村振兴,助力农村地区脱贫攻坚。

二、总体目标

——“建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全县每个乡镇建成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三级及以上公路,1条与相邻乡镇最快捷连通的双车道四级及以上公路;每个建制村通1条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的硬化路;每个较大自然村通1条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的硬化路(3.5米仅限于特殊区域特殊路段),农村地区路网结构明显改善,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管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全县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建成率100%;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机构设置率100%;乡级农村公路路长制规章制度制定率100%;乡村道路专管员覆盖率100%;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公路“实安绿美”目标。

——“护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总比例达到75%,县乡公路年均大中修比例达到7%,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

——“运营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全县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客车通达率100%,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达到50%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程序,强化质量,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1.明确建设标准。新建改建县道不低于三级公路、乡村道路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并根据地域、交通量及相关技术规范计算确定基层结构。局部受限路段经技术安全论证,可适当降低技术标准,但要完善错车道等相关设施。

2.加大建设力度。全面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任务,加快非贫困村公路建设,不断提高农村路网通畅深度;实施升级改造工程,提升二、三级公路比重,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3.强化质量监管。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特别是要加强对桥梁和高边坡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到2020年,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4.建设安全公路。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完成乡道以上行政等级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加强农村公路窄路面路段拓宽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保障设施。到2020年,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新改建农村公路路段内无危桥运行。 农村公路路肩应加强培护,条件允许的地方可以采取硬化措施。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全面管好农村公路。

1.健全管养运行机制。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构建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与机制。完善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乡镇政府、村委会要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到2020年,县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

2.加强路政执法管理。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大力推广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到2020年,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3.强化路域环境治理。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三线三边”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结合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堆积物和非公路标志,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专群结合,有路必养,全面养好农村公路。

1.严格落实管养责任。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到2020年,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2.全力推进养护市场化。县政府将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

3.加强应急抢险与修复建设。建立应急抢险机制,加强相关人员应急能力培训,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四)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促进农村运输安全发展。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县交通运输局依照有关规定,以农村客运班线许可、延续经营等为抓手,引导客运业户逐步对老旧农村客运车辆进行更新、淘汰,使之符合相关要求,提升客车性能。督促农村客运业户,定期对所属司乘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并做到痕迹化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以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建设为抓手,摸索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完善城市、城乡、镇村三级道路客运网络。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在客运量大、距离较近的毗邻地区间,可以借鉴城市公交的运营服务方式,对客运班线实行公交化改造。有重点、分阶段逐步推进镇村公交。力争到2020年,全县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更加协调、网络衔接更加顺畅、政策保障更加到位,服务广度和深度逐步提升,服务质量显著改善,运输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3.加快推动农村物流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共同推进农村物流节点体系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运作、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先行试点与有序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物流试点和示范工程,逐步改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条件,大力推进农村物流中心建设。鼓励、支持专业化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等方式,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有序推动交管站改造升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成立机构,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实现工作常态化。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建立“路长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县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各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落实乡镇、建制村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构和人员,筹措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

(三)加强资金保障。县政府将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筹措机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整合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美丽乡村建设等资金,鼓励村级通过“一事一议”、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等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需求。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程建设不得非法集资和强行摊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县政府将通过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创建,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五)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严格实施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奖补资金拨付、评先争优直接挂钩。各乡镇也要建立对村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激励与责任追究制。

(六)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注重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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