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4 16:47:19 信息来源: 泗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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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泗政办发〔2018〕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泗涂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泗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1214

(此件公开发布)

泗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泗涂产业园管委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

第三条 考核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清欠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县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考核工作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

第四条 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第五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第六条 县清欠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

第七条 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2月底前完成。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乡镇政府、园区自查。各乡镇政府、园区对照考核方案及细则,开展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和成效自查,填报自查考核表,形成自查报告,于1月中旬前报送县清欠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园区对自查报告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实地核查。2月下旬前,由县清欠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采取抽查等方式,对乡镇、园区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和成效实地核查,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实地核查采取听取汇报、抽样调查、核验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

(三)综合评议。县清欠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结合实地核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信访等部门掌握的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形成考核报告,报县清欠领导小组审议。

第八条 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核等级为A级:

1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落实得力,工作成效明显;

2考核得分排在全县前3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县后3名且低于85分的;

2发生3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4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1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4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

3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考核等级在AC级以外的为B级。

第九条 考核结果报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县清欠小组办公室向各乡镇、园区通报,并抄送县委组织部,作为对各乡镇、园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第十条 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县清欠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县清欠小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相关单位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县清欠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第十一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泗县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考核说明

分值

1、组织领导  (25分)

成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并有具体分管负责人

查阅领导小组文件

5

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方案、半年小结、年终总结

查阅相关材料,少一项扣1

3

落实由政府负责人担任召集人的工作协商机制,定期研究会商,每年至少召开2次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

查看会议记录,少一次扣1

2

建立并落实治欠保支工作问责制度

 

5

妥善处理上级交办、转办的案件

 

重点考核按时提交书面情况报告、查清事实、依法妥善处理等情况(每起案件5分);无上级交办案件情

况的,可直接得分。

10

2、保障措施         (35分)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制度。各类用人单位要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不论用工长短,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

 

5

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执行情况。

由县清欠办提供

5

实施农民工工资“一卡通”制度。建设领域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一卡通”制度,把农民工工资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

由县清欠办提供

5

工资支付监控排查制度。对辖区内用工单位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拉网式全面摸排,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拖欠行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施重点监控。

查阅检查台帐,每少一次扣5

20

3、妥善处理欠薪突发性群体事件

40分)

地方政府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在2018年底前全部清偿。

 

5

发生群体性讨薪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要加强对非法越级上访信息的监测监控,及时掌握事态动向,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查应急处置预案,无应急预案扣5分,因欠薪到县、市、省上访的每次分别扣5分、10分、15分,扣完

为止。

发生3起以上因欠薪引发40人群体性事件或发生1起以上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考核直接纳入C级。

群体性事件信息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信访等部门提供或者通过各种督查督办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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