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殖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泗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12-06 15:38:43 信息来源: 泗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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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殖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泗政秘〔2018〕1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县养殖业发展迅猛,畜禽水产品产量均位居全省全国前列,但由于畜禽养殖体量大、点多面广,散养户和专业户比重大,存在结构不合理、污染防治压力大、产业保障投入少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发展困境,促进全县养殖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以产业化、品牌化为方向,以生态约束倒逼产业转型,优化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促进养殖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根本性转变,逐步形成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系统稳定、产品质量安全的养殖业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坚持“稳生猪、扩牛羊、促家禽、强特色”,巩固提升生猪、肉禽、肉牛、肉羊、蛋禽、水产六大优势产业。

(一)以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为主体,实施“56133”工程。大力推进现代畜牧业养殖小区、标准化养殖场建设,使规模养殖成为畜牧业绿色发展主体,以生猪(黑猪)、蛋鸡、肉鸡、肉鸭、肉牛为五大畜禽支柱产业,以牧原牧业、青莲黑猪、强英肉鸭、新联蛋鸡、祺翔肉鸡、共福园肉牛联合体六大品牌企业为引领,创建100家市级以上标准化养殖场和龙头企业,培育30家特色养殖基地,提升300家规模养殖场发展能力。

(二)以经果林粮为依托,实施生态循环示范工程。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度发展无饲料“林下放养”和“经果林+鸡鸭鹅兔等”围网养殖种养平衡模式;二是鼓励规模养殖场流转土地,就近就地消纳畜禽粪污,实现种养结合;三是推广“牛+蚯蚓”和“鸡+蚯蚓”养殖模式;四是推广“猪+沼+果(菜、粮)”等农牧循环发展模式。抓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强化生态示范带动作用。

(三)按照“一核多点”模式,推进特色养殖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具有我县特色的鹌鹑、鸽子、兔、梅花鹿、仿生态甲鱼、黑斑蛙等污染小、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便于家庭养殖的“小而特”“小而精”“小而高”特色养殖,推动基地带动效应,促进产业联盟点上辐射。

(四)以国家推广“粮改饲”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契机,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充分利用国家、省粮改饲和秸秆利用项目机遇,依托草食动物养殖场、合作社和饲草加工企业,大力发展非禁养区牛羊产业,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率,促进生态循环发展,重点支持年出栏200头以上肉牛(皖北小黄牛)、年出栏300只以上肉羊(皖北白山羊)的规模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牛羊养殖比重。对连片种植玉米500亩以上且进行全株青贮的,给予奖补。

(五)以畜禽深加工为导向,推进养殖业全产业链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引进1家3A级生猪屠宰场、1家肉牛屠宰场、1家有2条屠宰线的肉鸡屠宰厂、1家日处理病死畜禽10吨的无害化处理厂,推进生猪、蛋鸡、肉牛、肉禽四个全产业链建设,做到活猪、活牛、活禽不出县,全部以冷鲜(冻)产品走向省内和国内市场。

(六)以稻虾(蟹)综合种养为主要方向,推进水产产业化建设工程。扩大水产养殖基础,在稳定发展常规水产养殖基础上,以“泗涂万亩水产产业园”建设为依托,大力发展草庙、草沟、墩集、丁湖等乡镇的稻虾、稻蟹综合种养,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创建。

三、工作重点

(一)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型主体。

一是全面落实禁养区禁养规定,加快推进“小、散、污”养殖户关停。二是稳定发展食粮畜禽,加快发展食草动物,突出发展特色养殖。三是开展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行动,通过改扩建现有规模企业,引进品牌企业,加快培育大中型畜牧龙头企业,推进种养加一体化产业融合发展。

(二)强化“三品一标”认证,打造优势品牌。

一是立足我县传统资源优势,挖掘“泗州虎头”牌黑猪、“金大地”白山羊、“地龙蛋”、“维康蛋”、“沱河螃蟹”等传统地方养殖品牌,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畜禽水产品商标注册,打造特色品牌,扩大带动效应。二是发挥比较优势,挖掘潜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畜禽水产品品牌,完善产业链条,推进产业发展。在做大做强上下功夫,形成产业优势,推进养殖业产业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工程。

(三)强化污染防治,提高养殖业监管水平。

一是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村为主”畜禽污染防治监管体系。二是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环保监管档案,完善基本信息数据库。三是严格落实养殖环境准入、备案管理、环保“三同时”等制度。四是健全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体系,确保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外运内销检测到位。五是健全产地监测网络,建成可追溯系统,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六是完善畜牧兽医网格化监管网络体系,将全县养殖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屠宰厂(点)、畜禽贩运经纪人等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监管。七是全县规模养殖场安装远程智能监控,实时监管规模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

(四)强化规划布局,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一是立足实际,突出特色,以新型种养结合模式为重点,按照“统筹规划、以地定养、控制总量、适度规模”的原则,综合考虑养殖业基础、环境承载能力、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等因素,科学确定主要畜禽水产品的养殖容量和区域布局。二是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强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是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养殖场(小区)生态化改造,严格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三净”即养殖圈舍净、养殖场区净、周边环境净;“三达标”即堆粪场达标、集污池达标、雨污分流达标;“三基本”即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场区基本实现“清新、整齐、有序”);四是加快构建“养殖场(户)---粪污收集处理中心(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林业生产大户、农业园区、能源化肥料化第三方生产厂)”之间联系纽带,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储存运输处理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实施畜禽粪污常态化收集全覆盖处理;五是加快沼气发电、生产有机肥厂建设,推进畜禽粪污能源化、肥料化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推进措施。建立完善畜牧、农业、环保、发改、市场监管、财政、国土资源、林业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协调推进。

(二)强化政策引导。加强政策配套,重点支持现代养殖设施设备和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支持中小养殖户(含养殖专业户)和规模养殖场开展标准化升级。对“两个带动”(带动农民发展现代畜牧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作用发挥突出,以及品牌创建成效明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用地、融资、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农业合作社,通过招商引进有机肥加工企业,加快完善污染治理的专业化收集和集中处理模式,提高养殖污染治理效率,支持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优先推荐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的绿色畜禽养殖场为畜禽养殖示范场。

(三)加大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统筹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规模养殖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实施种养结合、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扩大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采取政策性保险、担保、基金、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多种手段,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投资主体投向养殖业发展领域,支持养殖业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养殖业转型升级。

(四)强化用地保障。将畜禽养殖用地和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用地纳入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充分考虑畜禽养殖用地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满足用地需求。多途径解决畜牧业用地问题,合理调剂用地指标,鼓励利用荒山、林地等发展养殖,允许在农业用地配套建设规模养殖场。积极探索立体养殖等节约用地的生产新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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