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8 15:51:47 信息来源: 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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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政办发〔202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已经2020年1月9日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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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泗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残疾人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要求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现就泗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县残联)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群众观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壮大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健全全领域的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共享,推进新时代泗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泗县作出新贡献。

二、改进领导机构的人员构成和运行机制

(一)改进代表大会人员构成。县残联代表大会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50%以上提高到65%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60%,适当增加农村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代表和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代表比例。

(二)改进主席团人员构成。县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50%以上提高到60%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提高到35%以上。

(三)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县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健全县残联五个专门协会有效发挥作用的机制。健全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提升执行理事会议事决策水平,重大决策广泛听取专家、专门协会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四)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健全五个专门协会管理制度,选优配强协会负责人,增加专兼挂职力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协会开展服务和活动,推动专门协会的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扩大联系服务本类别残疾人的覆盖面。

(五)理顺县残联管理体制。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坚持残联人民团体的机构定位,县残联机关按照同级人民团体统一管理,由“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为“是国家法律确认、县政府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县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关于印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组通字〔2006〕28号)精神,县残联机关及工作人员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享受同级人民团体同等待遇。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指导各乡镇(开发区)残联开展工作。

三、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管理制度

(一)加强专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及省、市、县实施意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事业为上,科学选人用人。适应繁重工作任务,增加县残联机构编制,并比照县级其他人民团体增加1名副理事长职位。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残联机关残疾人干部比例不低于15%,制定干部“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具体措施。推进残联机关干部在残联系统上下、内外交流。加大选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的力度,优化干部成长路径。

(二)增加挂职、兼职干部比例。加大机关干部挂职、兼职力度,挂职、兼职干部的比例达到15%以上,在已兼职1名的基础上,再挂职1名理事。挂职干部由县残联提出职位需求和人员条件,相关单位推荐人选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注重从基层残联、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党政机关等单位和优秀年轻干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等群体中选拔挂职、兼职干部,职务层次、级别等不与挂职、兼职所任职务挂钩。

(三)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着力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残联干部联系残疾人制度,县残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30天,带头与困难残疾人建立密切联系。机关科级领导干部普遍在基层建立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建立机关干部与居住地(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联系制度。

(四)改进协管乡级残联领导班子工作。协助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做好乡级残联领导班子的选配教育管理工作。新任乡镇(开发区)残联理事长及其专委参加县残联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四、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实施“强基固本”行动,提升残联服务能力。指导乡镇(开发区)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章程健全残联组织,支持村(社区)以及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将符合条件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基层公益岗位。探索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组织灵活设置残疾人组织。推动将县、乡两级残联干部纳入干部队伍整体规划,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明确残疾人工作的分工及职责。建立全县优秀残疾人人才库。

(二)推动建立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实施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2020年底前实现乡镇(开发区)残疾人之家、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全覆盖。在统筹利用现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推动建设集残疾人服务需求采集与评估、服务资源分类与管理、服务项目提供与转介、服务效果评价与反馈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集约化服务平台,确保残疾人就近方便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三)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坚持弱有所扶的原则,把为困难残疾人雪中送炭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准确掌握困难残疾人情况,加大帮扶工作力度。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推动建立定期访视、分类照顾、专项服务等制度,给予特别关爱。县残联加强与民政、卫健等部门协作,完善县乡养老托残“三合一”、村级养老托残“五合一”制度,推进“医、养、康”结合,实现医疗卫生、养老与残疾人资源共享。

(四)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实施“权益护航”行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大残疾评定力度,增强残疾评定工作透明度,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加快推广新一代智能化残疾人证。完善综合维权服务模式,建立健全残疾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和协商机制,推动建立健全残疾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机制,协同司法机关完善涉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等载体的作用,引导残疾人办事依法、维权用法。

(五)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要求,实施“精准康复”行动。认真落实《泗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加快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五、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施“同心筑梦”行动,推动新时代新思想大宣传,增强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推动惠残政策大宣讲,解读扶残惠残政策。推动残疾人自强和助残事迹大宣传,开展残疾人脱贫攻坚励志典型、残疾人“自强模范”等系列评选宣传活动,引导残疾人筑牢理想信念,活出精彩人生。

(二)积极服务全县大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积极推进特殊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提高残疾人特殊教育水平。巩固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行动计划,依法推进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依托“互联网+”扶持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推动残疾人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推动残疾人康复、托养、辅助器具等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实施“脱贫奔康”行动,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三)努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实施“共享阳光”行动,营造融合发展浓厚氛围。探索建立残疾人文化活动基地,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培养壮大残疾人文体人才队伍。开展残疾人阅读等活动,不断解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开展残疾人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康复体育水平。挖掘残疾人的潜能,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普及无障碍理念,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残疾人事业交流合作。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创新合作方式,实现区域合作、工作互动、信息共享,建立经常性的合作沟通机制,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强与高等院校残疾人事业研究机构、助残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

六、创新残疾人工作的载体和方式

(一)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全面真实掌握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和残疾人服务资源信息库,建立动态更新长效机制。加强网上残联建设,实现与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残疾人事业大数据,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创新和完善管理方式,实施精准服务。

(二)拓展社会化工作方式。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加强与县残工委成员单位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动。

(三)增强直属单位公益性服务性。恢复县残联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或设立县残疾人就业康复托养综合服务中心,明确编制,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托养、康复服务水平。

(四)改革残联工作评价办法。健全残联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主席团报告并接受监督制度。积极推进残联主管的社会组织审计全覆盖,年度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残联工作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探索将残疾人脱贫攻坚、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列为测评内容。

七、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继续履行好协调推进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大问题等职责,支持县残联履行好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县残联党组领导作用,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加强残联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完善县乡残联向同级党委和政府定期汇报工作制度,残联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会议。符合条件的县残联理事长可推荐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候选人;符合条件的乡镇(开发区)残联理事长可推荐同级人大代表。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格局。

八、组织实施

(一)统筹安排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残联党组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改革方案。2020年4月底前总结完善。

(二)落实工作要求。加强思想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坚持依法依章程办事,加强沟通协调,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强化督促检查,跟踪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参照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保障,积极推进县残联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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