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清除新汴河泗县段内网箱、渔具等阻水障碍物的通告
为保障新汴河防洪、排涝、灌溉、航运、饮用水源地等功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对非法设置在新汴河河道内的网箱、渔具等阻水障碍物依法进行清除。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除范围为新汴河灵璧与泗县交界处至团结闸处,全长39.3公里;清除内容为新汴河河道内非法设置的各种渔具、网箱及阻水障碍物。
二、对于非法设置在新汴河河道内的渔具、网箱等阻水障碍物于2018年3月31日前移出该水域。
三、自2018年4月1日起,禁止在新汴河泗县段水域养殖、设置拦河渔具、网箱等阻水障碍物;禁止不符合安全航行条件、未经许可的船只航行、停泊;禁止从事危害河道航运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及污染水体的活动。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县水利、渔政、环保、海事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对其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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