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9 15:34:19 信息来源: 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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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泗政办秘〔2020〕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5月29日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质量,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20〕16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问题导向、建管并重、管重于建,逐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水平,着力构建“运行可持续、供出水合格、用水人满意”的长效运行机制,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更加洁净、更为安全、更有保障的饮用水。

二、实施对象

全县农村供水工程28处规模水厂(设计供水规模≥1000m3/d或设计供水人口≥1万人的水厂),7处规模以下水厂可参照执行。

三、基本要求

(一)全面排查,完善设施。认真开展饮水工程排查,及时补缺补差,切实完善水质化验室、水处理与净化消毒设施、输配水管道与调节构筑物、机电设备、管理用房等设施,确保设施齐全、完好、运行稳定。进一步落实水源保护制度,规范水厂净化消毒,确保供水水质达到规定标准。

(二)健全制度,规范运行。科学合理设置岗位,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运行管理。完善水价调整机制,全面落实供水经营税费减免和供水用电优惠价格政策,确保供水价格合理、计量收费规范、水费收缴率达到水利部要求、工程良性运行。

(三)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在严格执行《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水量评价标准前提下,力争做到24小时全天候供水。及时抢修损毁设施设备,确保停水次数少、时间短。加强政策宣传和供水管理,高效优质服务,确保用水户满意,社会评价良好。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一是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健全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机构、有人员、有政策、有经费。三是强化工作培训。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确保经专业培训人员占管理人员的80%以上,满足管理要求。四是加强档案管理。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主要包括:各项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设备材料采购、工程巡查和维修养护记录、水质检测报告、水费收缴和财务资料、人员管理、突发事件及投诉处理等运行管理资料,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二)完善运行管理体系。一是严格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关键控制点量化的水质、水量、水压等质量控制制度,管理记录规范,净水消毒药剂具有产品合格证及质检报告。二是严格运行控制标准。按照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运行,记录规范;有水量、电量计量和药剂计量投加装置并正常运行。三是严格工程维护标准。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供水设施和设备的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修理;严格执行供水管网定期巡查、维护制度,确保供水安全。

(三)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一是严把水源安全关。严格划定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界限,规范合理设置标志牌、告示牌;严格执行水源巡查制度,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二是严把水质安全关。完善加药、消毒配套设施且规范使用;规范开展出厂水、水源水、末梢水水质检测工作,确保水质安全;扎实推进小水厂整合并网运行工作。三是严把饮用水安全关。确保“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符合《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达标或基本达标评价标准。四是严把生产安全关。主要供水设施、设备建立规范的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危化物品在购置、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监管,配足配齐防护设施,确保安全;科学编制应急处置预案。五是严把值班值守关。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生产区域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并实行严格的出入登记制度。

(四)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建立补助激励机制,按照《安徽省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台财政补助资金与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运行管护情况挂钩的激励机制。严格运营管理标准,落实维修养护资金、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水价核定要按批准文件执行,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严格财务管理,做到财务档案齐全、收支管理规范。加强厂区环境卫生整治,生产、生活分区管理,做到整洁卫生、环境优美、标识规范。强化供水服务,设置服务窗口,畅通服务热线,提前发布停、供水通知,及时处理投诉,积极做好用水宣传。

五、实施步骤

2020年5月下旬至7月上旬,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分启动部署、集中推进、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5月下旬)。各乡镇要及时动员部署,指导督促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工作。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进行动员培训,全面启动工作。

(二)集中推进阶段(5月下旬至6月底)。一是对标对表,找准差距。对照规范化建设管理标准及工作重点,逐一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做到一厂一策。二是细化措施,补齐短板。投入人力、财力,在完善工程设施、健全管理制度、治理厂区环境、加强供水管理、强化水质保障、提高服务质量、构建长效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全面补齐短板弱项。三是样板引路,典型示范。充分挖掘工作亮点,兼顾不同规模水厂,选择三湾水厂、大庄水厂、新集水厂、屏山水厂、屏西水厂、徐贺水厂、武圩水厂、墩集水厂、草庙水厂、长沟水厂等10处经验做法可复制、可推广的水厂,树立榜样和标杆,进行现场交流,广泛宣传推广,辐射带动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6月20日前实现全覆盖。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上旬)。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排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以及“大排查”问题整改等方面内容,开展规范化建设管理“回头看”,进一步查缺补漏,对发现问题进行再检视,对整改成效再巩固、再提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是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抓手,是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的有力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认真部署,精细实施。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督导本行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和各类问题整改。各乡镇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县水利、财政、发改、扶贫、生态环境、卫健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乡镇工作的督导指导。各乡镇要加强对本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的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把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加强督导调度。县大督查办、水利局要常态化开展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及时约谈;对问题突出、工作严重滞后、影响恶劣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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