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从疫区省份输入的生猪及生猪产品排查和处置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
现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从疫区省份输入的生猪及生猪产品排查和处置工作的通知》(农医防便函〔2018〕67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8〕29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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