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从疫区省份输入的生猪及生猪产品排查和处置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政务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8-09-07 17:51:09 信息来源: 县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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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

现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从疫区省份输入的生猪及生猪产品排查和处置工作的通知》(农医防便函〔201867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829号)认真贯彻执行。

 

 

 

                             201897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