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8-09-03 14:58:46 信息来源: 县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8月份,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相继发生5起非洲猪瘟疫情,全国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护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毫不放松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坚决阻断疫情传播和蔓延,尽快扑灭疫情,并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830日,芜湖市南陵县发生我省首起非洲猪瘟疫情。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迅速坚决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应急处置,注重监测防控,严防疫情扩散。92日,我省宣城市宣州区又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全省防控形势非常严峻。

为切实做好全县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8〕28号)精神以及国家、省、市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非洲猪瘟是世界范围内危害生猪养殖业的头号杀手,发病率、死亡率高。目前尚无有效疫苗和治疗药物,疫情早期发现难、预防难、根除难,防控难度极大。我县生猪养殖量大,如果发生疫情,将给生猪养殖及相关产业造成巨大打击,直接影响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甚至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大局。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的部署要求,清醒认识当前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加强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发生。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压实动物防疫责任,科学、周密、扎实做好防控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要加强对养殖场(户)、贩运经纪人等从业人员的监管,落实好相关从业人员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对行动不力造成疫情发生、传播的责任人,要依法按规严肃问责。

二、规范处置突发动物疫情

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做好突发疫情的防控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必须坚决迅速,措施务必全面到位,切实抓好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拔除疫点,并做好疫源追踪和疫情排查,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扑杀补助经费,由县财政按规定补助标准先行垫付,再按规定程序申报中央、省、市级财政承担部分。

三、全面加强监测排查

各乡镇、开发区要继续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疫情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户)、生猪交易市场、生猪屠宰场实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不明原因死亡生猪加大监测力度,力争第一时间发现疫情,确保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对发现猪瘟疫情不报告、不按程序报告、报告不及时或处置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强化重点防控措施落实

强化生猪调运监管是管控疫情蔓延的关键措施。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要加大对生猪屠宰企业监管力度,督促其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按规定申报检疫,做好入场生猪的查证验物,一旦发现生猪出现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或病理变化,要及时报告。要进一步做好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等各环节监管的无缝衔接,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违法经营等行为,保证人民群众购买安全放心猪肉,坚决防止病死猪肉流入市场。要加强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各环节监管,禁止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要进一步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监测、消毒、移动监管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减少疫情发生风险。

五、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坚持疫情、舆情两手抓;要坚持正面宣传、科学宣传,突出解疑释惑,以正视听,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宣传工作;要普及公共卫生和动物防疫知识,特别是要针对广大消费者关切的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引导人民群众科学认识和利息消费生猪产品,确保社会稳定;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

六、切实做好联防联控

县畜牧局要牵头协调各乡镇(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按照抓早抓小、从严控制、联防联控的原则,依法做好我县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畜禽产品的行为,加强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监管,严防病死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公安部门要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配合畜牧部门做好疫情处置,依法加强有关案件侦办,对恶意传播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宣传部门要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生猪运输工具的监督、检查和登记,强化信息交流互通。邮政部门要加强对邮件、快件的检查。卫生部门要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释和诊治,切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做好财政经费保障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

七、加强应急值守

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我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自即日起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于每日上午9时前、下午3时前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情况报县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县畜牧局),联系人:陈景(17755729090)、仲继武(17755711331),电话:70252287096815(传真),邮箱:290116852@qq.com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