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泗政秘〔2021〕21号
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
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泗涂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意见》已经2021年4月28日县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
若干政策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泗县提供科技支持和智力支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每年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类科技创新活动。
二、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已在我县注册或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辅导县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每成功申报1家,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排全县前5名的规上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R&D经费支出强度)排全县前5名的规上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
四、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企业自主成功完成技术合同登记,每一项奖励企业0.05万元;已在我县注册或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帮助企业成功完成技术合同登记,每一项奖励科技服务机构0.05万元。同一项技术合同不重复享受。
五、推进科技成果登记。企业自主成功登记省级科技成果,每一项奖励企业0.05万元;已在我县注册或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帮助企业成功登记省级科技成果,每一项奖励科技服务机构0.05万元。同一项科技成果不重复享受。
六、其他科技创新项目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给予支持和奖励。
七、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
21号泗县人民政府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doc
21号泗县人民政府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_20210719100416.pdf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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