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持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互通共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网上办、就近办、马上办”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镇、村政务服务体系,转变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基层政务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为核心,以标准化建设为手段,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与县级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贯通,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一流的基层政务服务平台。
三、工作任务
(一)合理设置为民服务大厅窗口。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涉及的所有部门事项要全部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同时推进水电气网等便民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各乡镇(开发区)对所有部门进行窗口整合,可保留办件量大的部门窗口,整合其余政务服务事项设置综合窗口实行代办,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多个综合窗口,所有需要代办事项的部门必须做到切实授权,杜绝形式主义。各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设置1-2个全程代办窗口,负责代办所有政务服务事项。
(二)选优配强镇村代办员。各乡镇(开发区)为民服务中心至少配备2名镇级政务服务代办员,每村(社区)配备1-2名政务服务代办员,由各乡镇(开发区)组织部门择优选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窗口代办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龄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三)规范服务大厅管理。各乡镇(开发区)要参照《关于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要求,对辖区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全程代理工作站人员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服务群众便民、高效、规范、廉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担任为民服务中心第一主任,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中心主任,分管负责人担任中心常务副主任,选优配强为民服务大厅负责人,专责主抓大厅日常工作,大厅负责人的调整需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备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站长,村(居)委会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县六纪办、大督查办,定期督查、通报镇村政务服务规范、业务办理、工作开展情况。将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各乡镇(开发区)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每季度对镇为民服务大厅负责人、村(社区)代办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按照相关规定提高其待遇;对违反政务服务工作纪律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局整合民政专员、残联助理员、统计员等村级人员经费,按每村(社区)每年2万元的标准,拨至各乡镇(开发区),由各乡镇(开发区)根据县政务服务局、六纪办、大督查办对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的考核结果,严格兑现相关奖惩措施。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本下载:8号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doc
PDF 下载:8号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pdf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